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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PttLaw》批踢踢法規集與《LifeNewboard》生活娛樂館組規 特此提出《MoveHouse》版板主Misako不信任案 《LifeNewboard》生活娛樂館組規 三、版主懲處 1.板主違反本站或本組之規定或公告,依違情節程度作以下之懲處: 1>警告。 板主警告集滿兩次就解除版主職務。 2>解除板主職務。 3>褫奪於本群組內任板主之權。 2.累犯者加重懲處。 《MoveHouse》版板主Misako多次違規 並違反《PttLaw》站方規則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Misako多次未經作者同意,逕行轉錄文章 舉證 《L_LifeInfo》651 轉載文章無出處,未得作者同意轉載 651 6/18 Jmingu □ [申訴] movehouse版:轉載文章是不是須附出處 http://www.badongo.com/pic/6626755 http://www.badongo.com/pic/6626756 《MoveHouse》2380略同《L_LifeInfo》470 未經作者同意,Misako即轉錄其文章 2380 9/09 Tison0829 □ [公告] 刪除文章+劣文+水桶一週 http://www.badongo.com/cn/pic/6605485 http://www.badongo.com/cn/pic/6605486 上述是由 前日常資訊小組長afukada和前搬家版主Tison0829舉證告發 《MoveHouse》3946 Misako未經作者同意轉載 3946 4/11 Misako □ [轉錄]Re: [申訴] movehouse版主 Misako 失職 4000 4/15 Misako □ [轉錄]Re: [申訴] movehouse版主 Misako 失職 更有其他Misako多次作出在看板未經作者同意,逕行轉錄的違規行為,多不及載。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舉證 《L_LifeInfo》610 Misako公布網友私人信件與ID在版上 610 4/03 BQ6666666666 □ [申訴] movehouse版主 公布私人信件與ID在版上 《PttLaw》批踢踢法規集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一、責任 (3) 板主有責任將該版之優秀文章,以標記文章、或文摘等方式加以整理。 Misako疏於編修應盡職責,上任10個月,近3個月都沒有編修整理, 至今也只有違規爭議(3篇)和推薦(4)篇業者而已,其餘都為前板主Tison0829所為。 受其推薦的業者方式亦有爭議處。 最引人詬病一點是Misako擔任板主,私下聯絡少數特定業者,不公處事於社會觀感有損。 請見《L_LifeInfo》版許多Misako相關申訴。 Misako複數次常態違規,皆已觸犯《LifeNewboard》生活娛樂館組規, 實屬累犯,當依照站方法規。 2>解除板主職務。 3>褫奪於本群組內任板主之權。 2.累犯者加重懲處。 申訴請求盡速解除《MoveHouse》板主職務。 ※ 編輯: odoru 來自: 118.165.0.200 (07/19 11:11)
1F:噓 nidynidy:啊是要亂到什麼時候? 07/19 13:08
2F:→ odoru:樓上所言甚是 直指搬家板主Misako明確證據多次公然違反站規 07/19 23:51
3F:→ odoru:累犯不斷 實是違法亂紀之事 有人仗義直言是要亂紀到什麼時候 07/19 23:52
4F:噓 Britishgirl:呵呵 希望你這樣PO 可以發文兩百篇開連署喔 07/20 01:24
5F:→ Britishgirl:到底是到達資格? 被水桶? 出庭? 通緝?哪個先????? 07/20 01:25
6F:→ odoru:樓上推文問:多次未經同意轉錄文章的證據在哪? 違犯證據明列 07/20 01:42
7F:噓 Britishgirl:喔 可是我現在不想幫開 你去說服別人吧 07/20 01:43
8F:→ odoru:置身事外 明確判斷! 講「正義」喊喊的多 作到有誰? 07/20 01:52
9F:→ odoru:搬家板涉有商業行為 有權者所為本屬公評 應自避嫌入其間利益 07/20 01:55
10F:→ odoru:另外提醒大家(法蟑螂)亦有被告訴進行 玩法濫訴等 請小心發言 07/20 03:13
11F:噓 Britishgirl:對啊 我想你這麼正義 一定可以等到一年後開連署 07/20 03:51
12F:→ Britishgirl:反正官司通常也不會這麼快解決 07/20 03:52
13F:噓 Britishgirl:BQ也是業者啊 我看他也在發言就決定不插手了 07/20 03:55
14F:→ odoru:其實事情很簡單 一行就瞭! 07/20 03:55
15F:→ Britishgirl:不過鬧大也好 看PTT會怎麼走吧 07/20 03:55
16F:→ odoru:Misako板主當權違規->odoru跳出開講->進行申訴 07/20 03:55
17F:→ odoru:行事間過程先不論 作主者任憑已意己權枉顧法紀 07/20 03:56
18F:→ odoru:作出不當行為有損社會觀感遭致可議 07/20 03:56
19F:→ odoru:因為程序行為 延伸關說 拉攏 縱容 條件交換? 多空交戰? 07/20 03:56
20F:→ odoru:現在前總統陳水扁新聞 是否有相同之處? 07/20 03:57
21F:噓 Britishgirl:191上站 8篇文章的ID來申訴? 那加油摟 07/20 03:57
22F:→ odoru:當權作事細節名目不清 自然引人非議 07/20 03:57
23F:→ odoru:法規制裁是需依條約 但道德當下 早已各人判定 07/20 03:57
24F:→ odoru:要用本事對錯來選邊? 還是要以可玩可變的程序來選邊? 07/20 03:58
25F:噓 Britishgirl:我一直覺得你在打高空 如果還是這樣 對事情沒助益 07/20 04:00
26F:噓 Britishgirl:651篇 我贊同版主回覆 07/20 04:04
27F:→ Britishgirl:470 我贊同在組務文章有關版務應可轉過去 07/20 04:04
28F:→ odoru:PTT現行罷免規則多有不同 人手不足現行程序處理可能也有差池 07/20 04:05
29F:→ Britishgirl:t前版主的判決我覺得非常不合理 07/20 04:05
30F:噓 Britishgirl:3946 我也同意應該可轉過去 07/20 04:07
31F:→ odoru:明顯違規直接站上申訴 私自轉錄不對! 私下聯絡特定更不對! 07/20 04:08
32F:噓 Britishgirl:所以這篇寫的所有申訴 只有版主處理檢舉的過失 07/20 04:10
33F:→ Britishgirl:私下連絡特定業者的證據? 沒看到 07/20 04:11
34F:→ odoru:有人說球員不該兼裁判 當然!業者和有搬家者 都不應單作板主! 07/20 04:11
35F:→ Britishgirl:你去叫BQ6直接報案比較快 追溯期應該快過了 告了沒? 07/20 04:12
36F:→ Britishgirl:私下連絡特定業者的證據? 沒看到 07/20 04:12
37F:→ odoru:私下聯絡證據 《L_LifeInfo》626 上面文章都有收錄!\ 07/20 04:13
38F:→ odoru:BQ6不認識 也不在乎業者和板主糾紛! 我既然申訴 也依規辦事! 07/20 04:15
39F:→ odoru:這種私下的聯絡 能找到證據本就舉證困難 那沒看到的呢? 07/20 04:16
40F:→ odoru:板主本就應該中立 對所有消費者或業者 都該平等一視同仁! 07/20 04:17
41F:→ odoru:更何況以前有搬家過 是否有跟業者有過節 來當板主弄業者? 07/20 04:18
42F:→ odoru:還是知道掌權有好處 當板主可有油水 所以介入其中? 07/20 04:19
43F:→ odoru:這屬公評可議! 所以不然要[沒搬家過]及[非業者]來當板主可以 07/20 04:21
44F:→ odoru:或是立複數多位板主 立場不同 互相箝制 商業行為板該如此! 07/20 04:22
45F:→ odoru:但前選舉 有檢舉業者turtao不適合 但沒有業者不適合的規定! 07/20 04:25
46F:→ odoru:剩一位參選就當上?! 那位檢舉說業者不適合?! 可不可以懷疑?! 07/20 04:26
47F:→ odoru:照我看作板主 可能業者都比PTT上需要找搬家的消費者更適合! 07/20 04:27
48F:→ odoru:有句話說:『仗義每多屠狗輩 負心多是讀書人!』 07/20 04:28
49F:→ odoru:來上PTT多是大學生聰明人 但作搬家的能有多聰明~ 07/20 04:29
50F:噓 Britishgirl:來上PTT多是大學生聰明人?? 你確定? 07/20 04:30
51F:→ Britishgirl:我剛剛發現你是業者 本來有點想幫你的 07/20 04:30
52F:→ odoru:當業者作板主胡搞 一下倒很容易被發現 也會有其他業者制肘 07/20 04:31
53F:→ Britishgirl:不過發現你是業者後... 我根本覺得這是生意恩怨 07/20 04:31
54F:→ odoru:我不是搬家業者!此說明 有PO文廣告是幫貼! 我也不會爭作板主 07/20 04:32
55F:推 Britishgirl:你要爭做版主?你這個ID根本沒資格 不要讓我笑 07/20 04:33
56F:→ Britishgirl:幫貼?什麼樣的關係會幫貼? 那會不會幫申訴? 07/20 04:34
57F:→ Britishgirl:加油 我對生意恩怨沒興趣 07/20 04:35
58F:→ odoru:板主是直接先浸我水桶 初次違規沒先通知 是之後浸了刪文才講 07/20 04:35
59F:→ odoru:我去信與板主聯絡溝通 好言好語解釋 信件我備份都在! 07/20 04:35
60F:→ odoru:結果用:「覺得很困擾 不要再寫信來了 不然就要檢舉告騷擾!」 07/20 04:37
61F:噓 Britishgirl:等你們官司解決再說吧 事情從八月到現在都一年了 07/20 04:38
62F:→ odoru:跟板主無法溝通 又被浸水桶 申訴又困難 板主用權玩我能怎辦! 07/20 04:39
63F:→ odoru:我是之後看到 還有其它也是被惡權弄法受害 才跳出開砲! 07/20 04:40
64F:→ odoru:我是今年3月中到現在約四個月 中間兩個月多月 也沒來看~ 07/20 04:42
65F:→ odoru:是最近 又看到有受板主弄權的受害者出現 我才發言申訴! 07/20 04:43
66F:→ odoru:我不知你八月到現在是說啥? 去年? 我就只今年! 07/20 04:44
67F:→ odoru:PTT看板上有人有糾紛到外面 那是PTT站外的事 站外自有處理~ 07/20 04:45
68F:→ odoru:但在PTT看到有違反PTT規則的事 在此申訴處理 也合PTT法規! 07/20 04:46
69F:→ odoru:PTT的事PTT解決 其他的事其他辦理! 板主違規 該不立即辦理! 07/20 04:48
70F:→ odoru:再作聲明:我見板主明顯違反PTT法規 因此檢舉板主不適當失職! 07/20 04:50
71F:→ odoru:我說『大學生聰明人』意是讀書的人 搬家是作苦力 07/20 04:53
72F:→ odoru:當苦力要賺錢 一般比率上 惡搞人是讀書人比苦力更有辦法! 07/20 04:57
73F:→ odoru:尤其有號稱懂法律的(法蟑螂)常說[告人]之話詐恐嚇 令我畏懼~ 07/20 04:59
74F:→ odoru:我怕! 但我還是一樣依法規來檢舉不法! 提醒擔心者不要回文! 07/20 05:01
75F:→ odoru:以免又受(法蟑螂)盯上 無辜牽扯受害! 07/20 05:02
76F:→ odoru:感謝以上噓文 讓本篇文章更明顯! 越多人看 日後也少人受害~ 07/20 05:05
77F:→ odoru:另再多檢舉Misako在搬家板文內 妨害他人名譽或隱私權 07/20 05:28
78F:→ odoru:張貼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文字 同樣違反PTT法規! 07/20 05:29
79F:→ odoru:另以作文章備份保留 07/20 05:30
80F:→ odoru:另有檢舉Misako利用個人權力 公佈網友資料查IP 07/20 06:34
81F:→ odoru:有觸犯刑法妨害秘密罪嫌! 亦已以作文章備份保留 07/20 06:36
82F:→ odoru:利用權勢公佈他人資料 並妄用職權違規 能讓人信任安心嗎? 07/20 06:49
83F:→ odoru:搬家板一般人能搬幾次 會常到搬家板? 知道背後利益的多少? 07/20 06:57
84F:→ odoru:如同667號文章問題 如果該板人氣低很難罷免版主怎麼辦? 07/20 06:58
85F:→ odoru:搬家板有商業利益 連署罷免又難過一般門檻 只能申請廢板主 07/20 07:00
86F:→ odoru:有事並非空穴來風 刪除多次違規的爭議板主 避免有人受害! 07/20 07:01
87F:→ odoru:才是這次申請罷免板主 Misako不信任案 主要原因! 07/20 07:02
88F:→ odoru:另建議往後 有如搬家板等商業板 該有多位板主擔任 以防弊端~ 07/20 07:03
89F:噓 Britishgirl:我支持你報警 關起來以後 可能就可以拔版主了 07/20 12:54
90F:→ Britishgirl:加油 07/20 12:54
91F:推 BQ6666666666:虛文的吃了炸藥了嗎 07/20 14:07
92F:噓 Britishgirl:我理性討論 祇是喜歡噓文而已 07/20 15:53
93F:→ bbbing:我竟然看完了,感覺只有一直跳痛.... 07/20 19:37
94F:噓 nidynidy:到底需要客氣什麼?這麼有種幹嘛不出庭跟MISAKO對質 07/20 20:44
95F:噓 nidynidy:odoru你到底要不要出庭啊? 07/20 20:59
96F:噓 nidynidy:還真會曲解別人的話啊~啊你到底要不要出庭? 07/20 21:12
97F:推 BQ6666666666:出不出庭...應該是當是者的事.... 07/20 23:07
98F:推 BQ6666666666:態度要好一點! 07/20 23:09
99F:噓 nidynidy:那你吠什麼? 07/21 00:13
100F:噓 nidynidy:odoru要不要出庭啊?揪咪~^.< 07/21 00:15
101F:噓 ipiscrh:誰可以把他永久水桶跟鎖ip?煩死人..不出庭還狂跳針,文章 07/21 09:14
102F:→ ipiscrh:打的落落長,還文言文夾雜,但是內容空洞,全部都只是臆測 07/21 09:14
103F:→ ipiscrh:之詞,把版主拉下來有好處?那麼想把他拉下來那怎麼不去 07/21 09:15
104F:→ ipiscrh:法庭上順便把他的人生也拉下來?搬家版哪裡算商業?版主有 07/21 09:16
105F:→ ipiscrh:有公告收取手續費?有收取廣告刊登費?話說的還真漂亮, 07/21 09:17
106F:→ ipiscrh:你說的那些項業者收取回扣、利益勾結部份的證據在哪?拿出 07/21 09:18
107F:→ ipiscrh:來看看?還是拿去給法官看,然後再把法官判版主敗訴的公文 07/21 09:18
108F:→ ipiscrh:來這貼給大家看看?無聊!有時間上網po廢文不如去出庭 07/21 09:19
109F:→ ipiscrh:比較實在。以為不出庭法官就拿你沒轍?以為浮動ip查不到? 07/21 09:19
110F:噓 ipiscrh:還法蟑螂咧!版友被告都會選擇據理力爭為自己上法庭辯駁 07/21 09:22
111F:→ ipiscrh:那你卻在這邊討拍拍?邏輯思維還真是異於常人 07/21 09:23
112F:噓 nidynidy:不噓對不起自己~ 07/21 21:00
113F:噓 nidynidy:NewBoard版文章代碼(AID): #1AOgWBZS 裡面那個罷免版煮的 07/21 21:11
114F:→ nidynidy:ubad你是不是要說不是你呢?還是這麼剛好有人跟你用同一 07/21 21:11
115F:→ nidynidy:台電腦啊?然後都分秒不差耶~啊你是odoru還是ubad呢? 07/21 21:12
116F:→ nidynidy:啊你要不要順便說明一下呢? 07/21 21:12
117F:→ odoru:看底下文章推文~ 幸福的人呀! 07/23 07:22
118F:→ odoru:板主違規明確無法護航 現是想用程序不合?! 來阻擋罷免了嗎~? 07/23 07:23
119F:→ ipiscrh:違規?哪邊違規?你說的每一點都只是你的臆測之詞,確實 07/23 18:57
120F:→ ipiscrh:證據何在?統統都是你用猜的、想的。那我們也可以猜、想, 07/23 18:58
121F:→ ipiscrh:你只是故意狹怨報復而已 07/23 18:58
122F:→ odoru:樓上沒看文章列明:Misako未經作者同意轉錄等違犯板規證據喔~ 07/23 19:32
123F:噓 nidynidy:又是廢文 07/23 20:34
124F:→ odoru:樓上真如前板主說:是念法律的?不如找出不合道理的一條條講~ 07/23 20:49
125F:→ ipiscrh:廢文=通篇不合理。故得證。 07/23 21:33
126F:→ odoru:廢物->回收->環保->得利! 有人說廢文->掩飾自己看不懂! 07/24 08:09
127F:→ odoru:有用?沒用?都是看人會不會用~ 不懂.不會用的是人~ 不會是文! 07/24 08:09
128F:→ odoru:講不出道理.只好說別人的是廢文.只是遮蓋自己的....唉~罷了! 07/24 08:11
129F:→ odoru:不會看到孫文.也要會看中文!建議瞭解語文再發言免挨法蟑螂告 07/24 18:07
130F:噓 ipiscrh:看不懂?很清楚ㄚ!我一個字一個字看的,不懂我還去翻字 07/24 22:37
131F:→ ipiscrh:典,但是還是覺得是廢文。通篇臆測、猜想、感覺,版規是你 07/24 22:37
132F:→ ipiscrh:這樣用的?你的檢舉文章別人都不能轉?那麼那些轉文的小組 07/24 22:38
133F:→ ipiscrh:長、群主長都是犯法囉?你要不要一起檢舉一下?別人的問題 07/24 22:39
134F:→ ipiscrh:你就拼命迴避,只會臆測、猜想、妄想,還能做什麼?官商勾 07/24 22:39
135F:→ ipiscrh:結、壓榨其他廠商,證據咧?你有先跟版主溝通嗎?證據咧? 07/24 22:40
136F:→ ipiscrh:沒有先行溝通就要罷免?小組規定看過沒?要不要我幫你轉文 07/24 22:40
137F:→ ipiscrh:還是我慢慢念給你聽?怕你看不懂?法蟑螂是誰?我看就是你 07/24 22:41
138F:噓 AnneShirly:業者適不適合擔任搬家版版主,這之前就已經討論過了,OK? 07/25 23:11
139F:→ odoru:板主未經作者同意擅自轉錄文章.違反PTT規定!公佈個人資料又 07/28 16:16
140F:→ odoru:是違規!板主沒有以身作則.還毀謗、侮辱、謾罵他人又是違規! 07/28 16:18
141F:→ odoru:一堆違反PTT站規的.ipiscrh有沒在看.看沒看懂?私下聯絡特定 07/28 16:19
142F:→ odoru:利益收受.站規沒說不行.文內也有講是有損社會觀感的不適當. 07/28 16:20
143F:→ odoru:有檢舉就要一個個處理.未經同意轉錄本就違規.還有話說?! 07/28 16:21
144F:→ odoru:何況公佈他人資訊.這就更不對了!溝通信件有保留.但私人信件 07/28 16:22
145F:→ odoru:不能公開.這還要說嘛~ipiscrh不懂法理的話也要有瞭解常識! 07/28 16:24
146F:→ odoru:業者不適合擔任.討論不代表確定.確定也要公佈執行! 07/28 16:25
147F:→ odoru:更何況要如何知道到底是不是業者或是消費者來惡搞?! 07/28 16:26
148F:→ odoru:站規是沒規定不能私下營利.其實合理想想會有一般人想要來當 07/28 16:27
149F:→ odoru:搬家板主.還要處心積慮弄下前板主.會想跟搬家業者交朋友?! 07/28 16:28
150F:→ odoru:自己當上後還要跟業者交流?!這些種種事.站規是沒有規定不行~ 07/28 16:29
151F:→ odoru:但明眼的一看就知道在搞啥~~護航的要不也看清楚再說... 07/28 16:29
152F:噓 c0c0nIng:ZZZzz 07/28 17:24
153F:→ odoru:AnneShirly有沒反對違犯PTT站規者當板主呀? 07/30 02:21
154F:噓 AnneShirly:odoru你好忙喔!呵~可不可以先解釋一下為什麼Newboard 07/30 02:25
155F:→ AnneShirly:版連署的ubad的IP跟你一樣?XD 07/30 02:25
156F:→ odoru:AnneShirly真的沒在看討論!要新知也要去追新的文章看吧~ 07/30 14:09
157F:→ odoru:AnneShirly都不知是第幾個問了~還不清楚狀況... 07/30 14:10
158F:→ odoru:都有人認清現實後移除文章.也難怪你不懂~要不弄清後再選邊? 07/30 14:39
159F:噓 AnneShirly:什什什.....什麼邊?海邊嗎?XD 07/30 21:25
160F:→ ipiscrh:別去追新的啦!舊的比較正確,最好往前翻,別被他唬住 07/30 21:42
161F:→ odoru:新舊都有證據證明Misako違規犯法! 要護航的請報名! 07/30 22:21
162F:→ ipiscrh:還在跳針?別逼我做懶人包喔~雖然我也很懶..證據啦! 08/01 01:11
163F:→ odoru:證據都在前文了~ 可愛的小孩子~ 08/01 19:34
164F:→ ipiscrh:真實證據在哪呢?這位跳針小孩子? 08/02 02:49
165F:噓 nidynidy:每日一噓~ 08/02 16:54
166F:→ odoru:看不懂字的小孩子和動物園的噓噓狒狒 都很可愛喔~ 08/06 04:33
167F:噓 ipiscrh:每天看你發廢文也算是一種娛樂 08/07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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