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doru (odoru)
看板L_LifeInfo
標題Re: [申訴] movehouse版主 Misako 失職 瀆職
時間Sun Jul 19 00:48:12 2009
來看看去年 2008年9月17日 Misako 的競選政見
《MoveHouse》2746
2746 9/17 Misako □ [候選] 新增板主候選人Misako之簡介與政見
全文如下白字部分 紅字為異議指證
『
沒想到一開始就我說話,
那先來個三百塊吧... 哦不是啦... 是來個自我簡介 ~
為何Misako文談間都會透露出要錢或是要免費等字句
1.自介:
《ID暱稱》Misako (未佐子) 《經濟狀況》小康 ($不告訴你咧~)
《上站次數》1885次 《文章篇數》759篇 (優:35/劣:1)
(謎之聲:請大家不要看那個劣1,嗚,我的恥辱 ε(┬┬_┬┬)3)
2.政見:
A.負責任,有時間上線管版及更新版面資訊及整理
負責10個月內整理3爭議4推薦
每日願貢獻自00:00~01:00於搬家版處理版務,
真有作到?!不苛求?!
若遇申訴或爭議事件則處理時間不在此限。
B.耐心處理版友的來信與版務糾紛
看看《L_LifeInfo》版 Misako相關文就知道了
舉例:版友來信表示業者報價與版面及資訊不符,
我覺得很困擾,
一定去信詢問業者請業者講清楚說明白,
上句是Misako不願
絕不會回信告訴版友價格愛怎麼訂是業者的事,
處理的字句佳選
一切按版規來,業者沒改我也沒權力改。
對我而言,事情的處理方法很多,
我相信對業者及消費者來說,價格不會不重要,
既然如此,處理的態度和方法也很重要,
不願意負責任回應的業者我會持續追蹤或在版上交由公評。
C.嚴格取締廣告文及不實心得文
有嚴格嗎?對誰嚴格?誰不嚴格?自由心證~
台灣學術網路規範禁止廣告文及營利文章,
我想所有的BBS使用者都知道。
我順便在此奉勸各位來看版的業者,
本人若當選版主會以本版存續為優先,
所以絕對以高標準取締廣告文及不實心得文,且絕不寬貸,
(許多版廣告文或偽廣告文一定是永久水桶!)
如果業者還想有這個版作良好媒介,
最好別再隨意發廣告文或假心得文。
更何況,說坦白點,相信版上很多業者連汽車運輸業執照都沒有,
萬一爭議一出,有人上告站方,變成關版一翻兩瞪眼,
那就別說是別人擋你財路。
D.願試圖發展本版專用評鑑制度
看好是「試圖」喔~ 有沒做到是另一回事~
我想了很多次,本版到底需不需要評鑑制度,
還是維持目前的功能提供一個媒介就好,
但是,我想了想,如果真的有心想保障消費者權益,
徹底杜絕搬家流氓在本版流竄,
那可能還是得有點實際作為才可以。
目前我所能想到的評鑑法,就有點類似每年的公車評鑑,
我會先私下徵求搬家版友同意,再以有償或無償徵求觀察評鑑者,
搭配搬家版友個人評鑑,不定時於版上公佈評鑑狀況。
在此說明,關於報酬部份,在有良好制度產生之前,
「報酬」意義盡在不言中~
我願意個人負擔評鑑所需費用,
有志工很好,若需給予打工費本人也十分願意償付。
本人的想法十分簡單,
時間比金錢寶貴,如果本人每個月幾百塊新台幣的付出,
可以換來杜絕不肖業者令版主處理版務的時間增加,
我個人認為十分值得。
不過關於評鑑的部份還有待我成為版主後與版眾討論,
我也會尋求實質幫助,如向崔媽媽基金會取經。
E.公正客觀,有被批評的雅量
現情況就被批評 那雅量在哪? 自由心證~
我不諱言我是站在消費者一方的。
我曾經看過有些人批評搬家版的糾紛是貪小便宜產生,
我的想法很簡單,有什麼樣的需求就找什麼樣的服務就付什麼樣的代價,
如果學生或單身者搬家只要一台3.5噸的貨車就能搞定,
何以需要花上五、六千塊租大卡車?
我不歡迎坐地起價、但我也不歡迎削價競爭,不歡迎搬家流氓也不歡迎澳客,
業者不要來搬家版把消費者當笨蛋,版友也不要花錢最大當澳客。
我知道擔任版主要接受公評與批評的雅量和純為使用者時不同,
但我自認一來與業者無任何一絲一毫利益掛勾或利害關係,
二來願調整自我心態,所以會向公正客觀努力前進。
F.與其它相關版面資訊交流
可能孤家寡聞沒聽過有其他版面來交流 有嗎?
本人若任版主,
會視搬家版業務範圍與其它相關版面作資訊交流,
例如若在家務版看到關於搬家的打包方式的文章會詢問發文者可否轉文至本版,
並收入以利版友使用。
轉錄只有搬家公司大賽 有得到作者同意嗎?
G.重修版規
上任三把火 當然要隨己意定規則 之後有人建議 但有改過嗎?
應該是以增訂為主,
如各類違規情節的處份標準及方式等。
以上。
Misako
』
請注意此次選舉只有以上Misako和turtao兩位候選
turtao則被檢舉是業者不適合擔任版家版主
但在此前無任何規定業者不得選作版主
前《L_LifeInfo》小組長afukada也有發表
在2008年9月14日,《L_LifeInfo》小組長afukada發表475
475 9/14 afukada R: [公告] 上面幾篇
http://www.badongo.com/cn/pic/6605512
http://www.badongo.com/cn/pic/6605513
http://www.badongo.com/cn/pic/6605514
節錄afukada原文:
『我的看法是將業者排除在板主候選人名單之外
並不是一個公平的作法』
最後《MoveHouse》是由Misako一位選,一位上。
小組長afukada只好直接推薦,Misako就當上版主。
另還能夠多位版主或有副版主並列的可能也遺憾不成。
到底,檢舉業者turtao不得選作版主的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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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例外推薦Misako文選
『哎呀,
打落水狗是我的專長,
遇到假日我還常常一天做個兩三次呢... XD』《MoveHouse》1748
摘自Misako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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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doru 來自: 118.165.23.50 (07/19 00:54)
1F:噓 nidynidy:就是我說的 球員不能兼裁判 怎樣? 07/19 00:56
2F:→ odoru:沒錯!球員的定義是:沒搬家的 也不是作搬家的 來作版主最適合 07/19 01:02
3F:→ odoru:版主搬家 找個作搬家的 然後...當版主 這樣有球員兼裁判嗎? 07/19 01:03
4F:→ odoru:有涉入到搬家過程的雙方當事者 就不適合球員兼裁判 作版主 07/19 01:05
5F:→ odoru:1F果然 也是對球員兼裁判如此作為 對版主有意見~ 07/19 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