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larChen ( 寶拉陳 )
看板L_LifeInfo
標題[申訴] 質疑Taipei_ya板主劣文的判定標準
時間Wed Jun 10 17:33:13 2009
組務們您好:
茲就我今早於 Taipei_ya 板被劣退一事,提出申訴。
ice6409 板主表示 6/2 的置底公告 6/10 開始,違反板規任一項,直接劣退處理。
我於今天凌晨 po 文,一切格式均符合規定,僅因內文無註明押金,
早上即發現被板主劣退,沒有任何通知、警告、或是水桶。
跟板主溝通之後,板主依然判定為劣文。
我的質疑有以下兩點:
1. 「劣退」是否可如此輕鬆執行?
板主於 6/2 發佈公告,6/10 就開始執行,我成為第一個被拿來殺雞儆猴的對像。
收到劣退信之後,我不斷地跟板主表示並非有意、而且不會再犯,
我僅僅只是忘記註明押金而已,並非鬧板的小白,
一再地低聲下氣跟板主道歉,ice6409 板主依然堅持給我劣文。
板主的回信中提到「水桶位置不是無限 部分違規必須劣退」,
意思就是如果水桶還有位置的話,可能還可以水桶;水桶滿的話,只好劣退?
這樣的執法標準我覺得大有問題。
基本上,我覺得劣退對一個人來說是滿嚴重的事情,
一旦有劣文,別人對這個 ID 就會有不好的印象,或是受到發文限制,
是否應該從長計議,狀況嚴重者、不知悔改者、屢錯屢犯者,才給予這種懲罰?
2. 板主的板規執行標準不一?
承上所述,Taipei_ya 板現在處於違反任一板規,即被劣退的情形。
但現今不少文章光是標題就無符合規定,諸如
18163 + 6/10 pinu □ [無/北縣/新莊]輔大後門口貴子路上雅房出租
18214 + 6/10 doggy01 □ [無/台北/永和]近頂溪捷運站,優質大雅房,月
依照以下板規,已違反板規的第二點,沒有「務必空一格」,
●二、文章標題限制
1.禁止回文或無標題
以回文方式PO文包含文章標題開頭為Re:及文章內有深綠色之文字。
2.請務必選擇發文類別
□ [性別/地區/地點] 雅房特色、重點或你想說的話
^
務必空一格(半形空格)
再依照板主 6/2 公告的置底文,應與劣退處理,這樣才跟我的判準一樣。
既然 ice6409 板主決心執法如此嚴厲,
為何他們不用被劣退?
法不外乎人情,也許劣退只要按下一個鍵很容易,
但對於一個經營多年 ID,卻是相當不易的。(可以Q一下我的 ID)
希望組務們能體恤使用者的心情,
對於一個六年來忠於 PTT 的愛用者而言,感到相當沮喪,
也有置身於白色恐怖的感覺。
以上,
謹此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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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anzerleader:這種小疏失就劣退根本不合理 版主可先告知在做進一步 06/10 18:20
2F:→ panzerleader:決定 06/10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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