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ako (未佐子)
看板L_LifeInfo
標題Re: [申訴] MoveHouse版主 Misako 無照板規執行 隨 …
時間Tue Apr 21 15:40:02 2009
※ 引述《anibad (anibad)》之銘言:
: 我重覆PO文兩個就立即被浸水桶 還被指挑釁?
你先是以ID:anibad重覆po文,
被我回信告知刪文需三天後才能重貼後,
卻隨即以分身ID:odoru又貼廣告文,
這不叫鬧版不叫挑釁版規是什麼?
我最後一次重申,
你被水桶的原因就是因為你違反版規後,又以分身ID貼文,
如果你覺得這種行為正確也沒有違反站規或本站各版共識的話,
你可以去別的版看看,
也可以站長版、問版或問站上的法務,
看看分身ID鬧版是不是都水桶處置。
: 但有人被檢舉的PO廣告文幾十次以上 結果都沒事!
你用odoru檢舉一堆業者,
確有其事的都已經處以不等的水桶處份,沒事嗎?
: 然後版主還會主動告知提醒 也沒有按規定處理
: 之後還有人繼續PO廣告文 也都沒事!
: 這些會不會有違公平?
: 版主也未回答 有否按版規確實執行與是否私下收到好處?
: 例如 告訴搬家業者其版主身分 要求回饋或受到免費或低價搬運利益
我已於4月18日中午報警先提出刑事誹謗告訴,
關於我有沒有像您anibad及您分身odoru所指摘的利用版主身份,
要求回饋或低價搬運利益,
我相信法律會還我清白,
至於您種種的疑問,
既然您一直堅持我的回應您都不滿意,
那我認為最好的方式還是我和你在檢察官和法官面前說清楚講明白。
在此我亦藉由本文順便告知odoru,
您兩個ID的任何申訴如果不脫上述範圍,
我都將不再回應,
一切保留至偵查庭,
屆時我會針對您種種疑問、作為在檢察官面前詳細呈上證據及說明,
望您自重,謝謝。
(btw, 我之前說的會在台北地方法院等你一個月,真的對不起,我食言了)
: 還有人提出版主會查IP 果然是真!
: 很遺憾 所提都不是同人使用多重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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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ani nil a me alien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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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25.32
1F:→ anibad:快點來 過去全部你說過話的證據說明 給你所有同事看對不對! 04/22 12:20
2F:→ anibad:(有)和(沒有)好處 就兩樣答案 你還是沒有直接說出來! 04/22 12:21
3F:→ anibad:請壹週刊壹青天來採訪你幫證明好不好?順便找問同事幫你說話 04/22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