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ibad (anibad)
看板L_LifeInfo
標題[申訴] MoveHouse版主 Misako 無照板規執行 隨意處份
時間Sat Apr 4 06:40:00 2009
本人在3/15照板規格式貼文 為[搬家]與[宅配]兩樣完全不同服務廣告
由於其內容不同 因此分作兩文 而板主Misako作出重覆PO文處份
對其不確認細節下 雖有可議 但還接受違規認定
可即便違規重覆PO文 但是為頭一次 卻遭板主Misako作三天水桶處份
以下為兩文的處份備份:
作者 Misako (未佐子)
標題 Re: [北部] 我是個人搬家最便宜!
時間 Sun Mar 15 14:36:17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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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版規已刪文。
由此刻起三天後方可重貼。
再犯水桶伺候。
以及
作者 Misako (未佐子)
標題 Re: [全省] 宅 配 搬 家 更 方 便 1 箱 120 元 收 送
時間 Sun Mar 15 14:36:3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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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刪文。
MOVEHOUSE板規有定
業者三天內只可貼一次廣告文,
貼新文請刪舊文!
一日只可貼一次文,
刪文重貼亦屬違規,
也就是如果早上貼文,中午或晚上又刪文重貼也算違規,
但如果早上貼文,隔天早上再貼並將舊文刪除就不算違規。
(意即兩次貼文時間間隔需超過二十四小時)
違規廣告文第一次逕刪不予通知,第二次我會去信告知,
累計到第三次則水桶一周,
請各位業者務必注意。
重點在:板主認定我第一次重覆PO文便算違規
但板主Misako卻沒有按照[逕刪不予通知]規則 我也沒有收到信告知
就直接作成水桶處份
頭一次重覆理當刪文 第二是也是來警告 我卻在細節不定不明情況
被直接當作為第三次違規的禁止水桶 對此實在不能接受
由於無法PO文 即便換他帳號去信與板主溝通 我並有主動認錯 並給於意見
但板主Misako未作任何合於規則更改判定
將其對比其上 板主Misako對nkpl作出PO文46篇文章處理的寬宏大量?!
且46篇是在遭他人解舉後 板主Misako才作動作的異常狀況 其背後關係 實在啟人疑竇
因此對於板主Misako作此申訴 希望板務組能解改我的水桶判定
並藉此事以佐證MoveHouse版主Misako確實有多次不遵守自定規則的常態存在
請板務組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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