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ctw (指差確認?只差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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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RAILWAY板之判決
時間Thu Oct 2 19:16:49 2008
※ 引述《cassine (RJBB關西國際空港)》之銘言:
: : 事發當時當事人告知,
: : 「八堵至松山要40分鐘,八堵至台北要50分鐘」
: : 但實際行車時間,
: : 2219次八堵16:58開車,17:31至松山,共計33分,17:41至台北,共計43分
: : 與現實行車時間有將近14%~17%之相當明顯差距,
: : 以四捨五入法計算,松山至八堵約30分,台北至八堵約40分,
: : 其說詞與現實之差距已達一車站之行駛區間。
: : 因此一定程度上,稱站務員之說詞為錯誤,並無不妥。
: 請勿混淆視聽,原作者於鐵道板第 18044篇文章(代碼: #18uZrDWR)中轉述
: 站員就其詢問之回答如下:
: 我:您好,請問下午16:58開的列車,到松山站的時刻是幾點?
: 員:到松山約40分鐘,到台北約50分鐘。
: 站務員所要表達乃一概略資訊,其無從判斷來電詢問者究竟是一般民眾,抑或無
: 理取鬧者,因此給予一列車大約抵達之行駛時間,並無不妥。原作者推翻從前論
: 述,片面指控站員提供錯誤資訊,實難昭公信,望小組長明察。
: 原作者在鐵道板之發言已三番兩次引發爭議,嚴重影響板面正常討論鐵道相關事
: 務之風氣,並且屢次遭到板主處分。然原作者仍無悔意,不知自省,繼續影響板
: 面並造成他人困擾,此一事實一併移請小組長審酌。
1.通話當時有要求站務員告知到達之"時刻"
但站員卻一直給予"約略行車時間"
且文中所述只是部分事發經過
板主當時不在現場,
卻做出判決,確實不妥。
2.
該文章許多網友推文澳客、找碴,對本人但對事實真相卻不甚瞭解,
推文確實造成個人名譽一定程度受損,但板主認為不符合人身攻擊標準,
即便個人觀感,也嚴重影響個人聲譽
而個人僅提醒板友勿擾亂是非,即被貼上"人身攻擊"罪名,執法明顯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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