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ctw (指差確認?只差確認?)
看板L_LifeInfo
標題[申訴] RAILWAY板之判決
時間Thu Oct 2 00:49:2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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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申訴人 edc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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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為認定或處分之人 Chungli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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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及其所在看板
Railway版
#18uv9J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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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uv9JgQ內容開始-----
#18uZrDWR
請勿妖言惑眾 危言聳聽 因人設事 謝謝
#18utsx83
→ edctw:還硬要把錯的說成對的 125.228.44.223 10/01 22:42
→ edctw:明明都知道自己給錯誤的資訊 125.228.44.223 10/01 22:52
→ edctw:還要硬要錯的說成對的 125.228.44.223 10/01 22:53
板規3.2,對板友人身攻擊,並強迫他人接受自己觀點
(原文提到站務員回覆用詞為"約"XX分,故事實上非錯誤資訊),
#176FaFC5、#17lldzX已犯過多次,水桶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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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uv9JgQ內容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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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不服之理由
根據WIKIPEDIA,
人身攻擊,是指在討論時針對或提出對方的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等,
而進行攻擊或評論,並以此當作提出了理據去駁斥對方的論證或去支持自己的論點
1.原板友說明:
推 kutrain:我推原PO想要證明台鐵服務不好的心 123.194.176.218 10/01 02:14
推 kutrain:只可惜用這種方法實在有夠無聊&不可取 123.194.176.218 10/01 02:15
事實乃個人需要精確時間,並非故意找碴、找麻煩,
此推文已導致鼓譟、影響他人觀感,並使個人聲譽達到一定程度之受損,
故以妖言惑眾稱之並無不妥。
並且本人並未提出攻擊或評論,僅提到板友勿妖言惑眾 危言聳聽 因人設事。
2.
#18utsx83
→ edctw:還硬要把錯的說成對的 125.228.44.223 10/01 22:42
→ edctw:明明都知道自己給錯誤的資訊 125.228.44.223 10/01 22:52
→ edctw:還要硬要錯的說成對的 125.228.44.223 10/01 22:53
事發當時當事人告知,
「八堵至松山要40分鐘,八堵至台北要50分鐘」
但實際行車時間,
2219次八堵16:58開車,17:31至松山,共計33分,17:41至台北,共計43分
與現實行車時間有將近14%~17%之相當明顯差距,
以四捨五入法計算,松山至八堵約30分,台北至八堵約40分,
其說詞與現實之差距已達一車站之行駛區間。
因此一定程度上,稱站務員之說詞為錯誤,並無不妥。
e.證據
本站RAILWAY板
#18uv9JgQ #18uZrDWR #18utsx83
台鐵2219車次行車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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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8.44.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