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upbor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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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關於 rent-exp版的版主和版友
時間Tue Sep 23 00:26:02 2008
: → hiturtle:就語氣方面的問題.我一個都沒提出來.因為那充滿了爭議. 09/22 00:04
: → hiturtle:我提出的都是有攻擊情況的推文.而版主是不是睡著我了不知 09/22 00:04
: → hiturtle:道,旦我7月就檢舉到今天我還是只能檢舉=-=而且在這版上PO 09/22 00:05
: → hiturtle:文到今天也10天了.我還是在等小組長所謂的會請版主出面說 09/22 00:05
: → hiturtle:明是會說明些什麼?PS:我也是7月就向小組長檢舉了.旦一樣 09/22 00:06
: → hiturtle:結論沒什麼改變=-=而且檢舉PO文後寄信給他沒有一次有回的 09/22 00:08
: → hiturtle:對了.我蠻推荐大家去看這一篇的#18jIpHzT為什麼.因為這是 09/22 00:10
: → hiturtle:X兄和F兄都拿來檢舉我.而我也拿來檢舉X兄的文章之一.維一 09/22 00:10
: → hiturtle:一篇3個人都有提出的檢舉的共同文章.而且如果轉文到這裡 09/22 00:11
: → hiturtle:不會有違反版規的問題.麻煩小組長出的聲.我就把整篇都轉 09/22 00:12
: → hiturtle:過來.大家好方便作評論 09/22 00:12
「語氣方面的問題充滿了爭議」?
要不要去rent-exp辦個板友投票?
看看多數板友對hiturtle行為,大家的看法究竟有無「爭議」!
下面這段經典推文讓大家再次看清楚吧!
1F:推 swicer:息怒喔~~ H大的風格我早就習慣了XD 07/10 16:40
2F:推 hiturtle:請問你?你的推文第一句是依據那條站規?麻煩告知解惑一下?07/10 20:29
3F:推 hiturtle:而且我發現.你特愛歪曲我的文意.像我那時詛咒別人感冒了?07/10 20:32
4F:推 newdeal:我也習慣了 XD07/10 22:50
5F:推 xupborn:這世上就是有得理不饒人,無理也大聲的人,公理在人心啦!XD07/11 00:45
6F:推 shiyalove:我好難習慣 XD07/11 07:53
7F:推 mayinwish:我也好難習慣 每次看到都會皺一下眉 想說怎麼都沒人講話07/11 22:14
8F:→ imsummer:太激動了07/16 10:25
9F:推 dearydeary:我也覺得他的風格 讓我皺眉 XD07/16 14:22
hiturtle房東的惡行惡狀早就在板上家喻戶曉了,這段推文就是有力證據!
一個人若不是長期累犯引起眾人反感,
會引起這麼多板友同時用「早就」「每次」「好難習慣」等字眼來批評嗎?!
至於說要轉文來辯駁,真是太可笑也大可不必了,
這位hiturtle的原檢舉文,早就充滿斷章取義的狡辯,
盡是擷取被人批評的片段,卻不敢將自己引戰的原始爆點讓大家看!
真要了解前後來龍去脈,
根本不是單轉 hiturtle 那幾篇斷章取義的文章就能瞭解原委,
我在本板
#18pViWAE 的檢舉文內都有附上完整序號,
所有違規事證和前因後果,自可循文公斷!
其次,來看看他在本板
#18pViWAE 的推文吧!
10F:→ hiturtle:還有建議你先了解一下版規.看什麼才是版規所禁止的吧09/15
其氣焰之囂張可見一般!
他大概自認「經常性的對板友嘲諷酸文」不是挑釁,不違反板規,
所以對本人的檢舉,可以理直氣壯拿這個理由來替自己辯駁吧!
言下之意就是,仗著遊走板規灰色地帶,連板主都無可奈何?
事實上去看我這篇
#18pViWAE 檢舉文就知道,
hiturtle很多文章和推文的內容,根本已經不折不扣違反板規的「挑釁辱罵」條文,
而板主居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長期默許這種挑釁行為,不予處份,
才會引爆後面愈來愈多的風波!
至於板主的消極放任,可再舉一例,
早在7/15,hiturtle就因利用分身亂板,被板友公開證據在板上,
板主居然不聞不問,只因為沒有人向他提出「正式」檢舉!
最近有人向板主提出檢舉,
但板主居然又以「行為七日內未檢舉,不予公告處分」為由草率結案!
荒謬的是,板規根本沒有所謂「檢舉必須在行為七日內提出」的限制,
請問板主不受理該案的理由究竟何在!
況且分身亂板此等嚴重擾亂看板秩序的行為,許多板主多處以水桶重罰,
但板主卻是以這種草率態度繼續放任!
實在也真有趣,這位hiturtle,一開始說由小組長裁決,
後來又拿出最擅長的未審先判絕招自己當起法官,
說什麼若他被處分就要「別人跟他一起去游泳」,
現在又要嚷嚷要大家來評論,究竟他的檢舉動機是什麼?
真要訴諸公決,我在此認真的建議小組長,就直接在rent-exp板辦個投票吧!
並且務必要限制投票者身分條件,包括註冊時間、文章數、rent-exp板參與記錄,
實在是有人搞分身胡亂早有先例,不可不防!
就讓長期參與rent-exp的板友們來公審吧,
看看這位hiturtle經常性的挑釁累犯,以及分身亂板,是否該當處以水桶嚴懲!
如果大家都同意,我的命運也以同樣方法交給板友決定,我完全沒半點意見!
試問這位「理直氣壯」的原告,敢不敢接受呢!
最後,這點或許跟本檢舉案無關,
不過真要交由板友公審的話,應該就大大有參考價值!
一個人若真是誠心好意和別人討論,理當不會四處樹敵,
就算偶有爭議,也絕不會搞到觸犯眾怒,甚至被水桶!
可是呢!這位hiturtle就具有這種天大本領,凡走過一個板必留下眾怒證跡,
惡行重大到還因此逼得某板板主為他量身訂製一個特別板規來嚴懲!
這說明了什麼?究竟這種行為是單一個案,還是長年習慣性累犯?
而這種連續累犯,不該受到任何懲處?
暫時先保密吧,若小組長認為有必要,我立刻公開舉證,
至少有其他兩個以上的看板,可以證實上述惡行惡狀!
我是不像某人這麼閒,
每天一大早就掛網一直到宵夜,成天沉浸於批踢踢找人筆戰樹敵啦,
不過要惡人先告狀纏鬥下去,我絕對奉陪到底!
ps.
我本來在板上提出檢舉文,就打算靜候小組長裁決,
偏偏有人一直想出風頭,老是斷章取義構陷別人罪名,逼得我不得不出面駁斥,
如果小組長認為這種申辯不合程序,請刪文無妨,不過請一視同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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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0.175.181
11F:推 gaiod:顯然有些人都只看到不利於己的部份.. 09/23 12:47
12F:→ gaiod:說要請小組長裁決,又說提出的"都是"攻擊的推文 09/23 12:48
13F:→ gaiod:主觀意識已經強加上去,小組長如果處理結果不如己意 09/23 12:48
14F:→ gaiod:恐怕又要扯東扯西 09/23 12:49
15F:推 hiturtle:你說這話時..你有想到你就是大大你為什麼會被警告嗎? 09/23 20:56
16F:推 gaiod:樓上不也被警告了XD 09/23 22:37
17F:→ xupborn:終於忍不住回文了啊? 一句話就好,敢不敢接受我的提議? 09/24 01:10
18F:→ xupborn:每天一大早就掛網,這篇倒是罕見的遲鈍回文,真反常啊! XD 09/24 01:12
19F:→ xupborn:你不就是想求個"公評"嗎? 交由板友公審投票,很合理吧! 09/24 01:13
20F:推 foreluban:請小組長就讓rent-exp板友投票公審吧!本人完全同意接受! 09/28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