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turtle (披著虎皮的小綿羊)
看板L_LifeInfo
標題[申訴]關於 rent-exp版的版主和版友
時間Fri Sep 12 14:50:49 2008
這篇..原本應該在二個星期前就發出來
畢竟這是從7月我就發信給小組長過
和小組長討論過的結論..
他認為真要申訴就要上來po文..
算留個證據..原本我是不打算po..
旦每次只要推的幾句..就有人衝出來攻擊..
我真的沒那個生命一直和他們吵
不管如何啦..我總感覺一個版的版主
你要當就該作好他該作的事..
這件事..會不會讓他被開除..
那也不是我該考慮的事才對吧..
最少..給我一個清靜..
我不希望每次上去po的幾句
就有人衝出來針對性的攻擊或挑釁
這不是rent-exp該存在的
所以..我決定..幫他一把..也幫我自己一把..
入正題吧
簡單點說..我從不知道幾月就多次寄信給版主speedroad多次的檢舉信
如果speedroad認為你沒收到信..
那我信箱中好像還有一封還二封的記錄下面我會po上來
如果speedroad認為這程度不算是挑釁或是攻擊..那就由小組長來判定..
#18Ol2FTp
1F:噓 foreluban:冠冕堂皇一堆好聽話,你這個房東本身就是該被唾罵的一個!06/26 21:51
2F:→ foreluban:看#18OgNdkQ推文,給假資料還拿來說嘴!不要臉到極點!06/26 21:51
3F:噓 foreluban:大家記清楚這個id和ip,以後他家的出租文張大眼睛看!06/26 21:54
4F:噓 gaiod:看你的文章就知道你是怎樣的房東 科科06/26 22:47
#18OwGcTQ
要是像二樓這種給假資料還這麼不要臉拿出來說嘴的
不肖房東,
請不用客氣盡量善用國稅局網站檢舉吧!
樓上這二篇..是我信箱中還存有記錄的..還有一篇會有爭議點..
旦一樣PO上來吧..
#18OyTTjm
真是馬上自打嘴巴,露出狐狸尾巴!
其他的文章..就光查二位人兄吧
PS:以下的文有些應該是沒寄過信
或是寄過信旦我忘了..因為信刪了
反正都當沒申訴過的吧
畢竟當你申訴了N次都沒結果之後
我是不知道還有多少人有心力在那寄信
foreluban
#18jIpHzT
敢問一樓"法律人士",中華民國哪一個法條規定,
警察無搜索票也無正當理由, 當事人若強硬捍衛權利不讓警察入內, 會沒有好下場?
是怎個沒好下場法? 是警察可以強行破門? 強制拘提? 還是一槍打死?
趕快展現你的"法律專業"讓大家嚇得屁滾尿流一番!!
#18oFR8wt
5F:→ foreluban:又在假扮法官自作判解愚弄鄉民!!09/12 13:52
xupborn
#18jIpHzT
→ xupborn:嘴砲就是嘴砲,狗改不了吃屎!你就繼續開心善用那隻臭嘴吧! 08/28 23:40
→ xupborn:最好搞到全ptt為你量身訂做一套h氏板規! 08/28 23:41
#18jtbHhn
6F:推 xupborn:三不五十替房東超收電費護航的人,有臉大言不慚08/29 16:05
7F:→ xupborn:"這種房客其實不少"?! 臉皮真是厚到和犀牛皮有得比!08/29 16:05
其他那重三不五時的偷推文攻擊人就不找了..
而為什麼只查他們幾位...
因為他們是比較有印象的人..
沒關係..如果他們認為我有攻擊事實也歡迎po上來..
到時就請小組長一起依該版的版規作處理吧..
我該水桶就水桶..我該禁言就禁言
而他們..麻煩就請用同一標準來處理就好..
該水桶就請水桶..該禁言就請禁言
--
愛其實是很自私的..但愛也可以是無私的..
自私的愛會讓自己改變成不像對方當初所愛的人
而無私的愛呢?..凡人...我想大多數的人都還無法得知..
也或許大多數的人都還在摸索吧... 黑羽斷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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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9.242
※ 編輯: hiturtle 來自: 218.161.39.242 (09/12 14:54)
※ 編輯: hiturtle 來自: 218.161.39.242 (09/12 16:42)
8F:→ gaiod:看你的文章就知道你是怎樣的房東 科科 有攻擊或挑釁? 09/14 19:57
9F:→ gaiod:噓文是因為 "[討論] 有房東簽契約不簽身分證字號的嗎" 09/14 20:03
10F:→ gaiod:對你提出的作為無法苟同,當然不代表你有錯,如此而已 09/14 20:03
11F:→ gaiod:不懂挑釁、攻擊在哪 09/14 20:03
12F:推 afukada:我會請板主過來說明 09/14 23:17
13F:→ hiturtle:你應該去查一下你推文的那篇討論標題是什麼先吧? 09/15 10:10
14F:→ hiturtle:不過你認為有爭議.那有沒有違反請交由管理人員作判斷吧? 09/15 10:10
#18oWiWZj
15F:推 hiturtle:不合理.事實上你不想清.大可不要清.而不是清了才想要拿錢09/12 16:36
上面是我的推文...下面就馬上跳出來批了..這類的文多到一個不行..
16F:推 xupborn:科...某h這時候又變成正義魔人了喔? ╮(﹀_﹀")╭09/12 18:35
17F:→ xupborn:你家超收房客電費的時候怎麼都不覺得不合理?09/12 18:35
#18oaFoqt 這篇也是..
每次就只會耍一句嘴皮廢話然後龜起來,「
射後不理嘴砲」是你的本名嗎?
補上這段吧..其他一樣..3個月前的申訴..到今天..
小組長你也一樣沒辦法作判決..那就等吧..
說真的..我個人是很好奇..小組長在等什麼..
當初你也和該版版主通過信了不是嗎?
當初該解釋的版主應該都向你解釋過了才對..
所以當時你才會以完全不作為的方式處理..
我真的很好奇..版主解不解釋是一回事..
我目的本來就不在版主上..
旦攻擊的事情上..小組長你不能判斷並先作主處分嗎?
難道有或是沒有很難作出判斷嗎?
※ 編輯: hiturtle 來自: 218.161.38.161 (09/15 10:18)
18F:→ gaiod:你開心就好﹨(╯▽╰)∕ 09/15 16:29
19F:→ gaiod:跟標題一點關係都沒有 09/15 16:31
20F:→ gaiod:要小組長判斷,又要小組長先作主處分,你怎知道小組長的結論 09/15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