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m (nou的御用可魯)
看板L_LifeInfo
標題[申訴] 捷運版版主mapper不當執法
時間Thu Sep 20 03:27:05 2007
申訴主題:捷運版(MRT)版主mapper不當執法,選擇性辦案,有挾怨報復之嫌
事由簡述:日前因MRT版出現版友情緒性筆戰,故版主出面處理,並將
鬧事者浸水桶法辦並公告之。然而在其公告中,有網友推文
質疑鬧事者已經是水桶累犯,應給予更嚴厲的處罰。版主
mapper則是推文「
他以前沒浸過水桶呀」。
以下節錄自MRT版 #6844 篇公告
作者 mapper (情定金山灣) 站內 MRT
標題 [公告] 有關"搭捷運不爽的狀況"討論串的爭議
時間 Sat Sep 15 20:49:2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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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大能理解"搭捷運不爽的狀況"這種抱怨文會演變成大家互相攻擊的狀況,
所以我把推文時間延長至120秒,結果情況只改善一些。
可見大家討論的功力實在有待提升,大家不是討厭記者報導的品質嗎?
這一系列文章的推文,跟記者的功力不相上下....
這一系列文章只先對stock123版友先浸一星期水桶處分(至9/24零點),
主要是刻意加強「南北差異」這個論點,已經有將捷運現象,歸結至無關
的政治議題上。而且在stock123推文之前,就有人說"不要戰南北"
之類的話,stock123不但更強調,而且還扯到高捷去。鑑於之前已經警告
很多次,就請您先休息一個星期吧!相關推文如下:
(......中略...如有疑問詳見MRT版 #6844 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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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78.38
※ 編輯: mapper 來自: 218.166.78.38 (09/15 20:52)
1F:→ yesonline:唉.有人天真的以為.推文時間延長至120秒能有所改善.科科 09/15 20:52
2F:推 weichia:有異議 水桶再犯不是永久公海麼? 09/15 20:59
3F:→ mapper:他以前沒浸過水桶呀 09/15 21:02
由以上節錄文字可知mapper版主認為該名受罰者無水桶前科
然而該名受罰者確實有被水桶處罰過,故本人回文指正版主
的缺失。然而礙於該篇文章為公告文,為避免有回應公告之嫌,
故本人修改標題為
[母告] 有關"搭捷運不爽的狀況"討論串的爭議
原文如下:
※ 引述《Lum (nou的御用可魯)》之銘言:
4F:→ yesonline:唉.有人天真的以為.推文時間延長至120秒能有所改善.科科 09/15 20:52
5F:推 weichia:有異議 水桶再犯不是永久公海麼? 09/15 20:59
6F:→ mapper:他以前沒浸過水桶呀 09/15 21:02
唉...m版主真不專業 ╮(╯_╰)╭
請參閱本版4054篇,洩洩...<(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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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公告會不會被浸水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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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這麼好奇...
賞你一個痛快!!
http://www.wretch.cc/album/Ametr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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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224.227
7F:推 satoko:XD 09/18 02:58
8F:→ fcuk1203:你可以回版主信 回公告很不好 09/18 03:26
9F:推 satoko:嚴格說起來 他是針對推文回 並非回公告內容 09/18 03:46
10F:推 flytofish:回信給這位m大板主,有可能就此石沉大海、音訊全無。我 09/18 08:48
11F:→ flytofish:曾經寫了一封信請這位m板主對他的錯誤認知及不當指控做 09/18 08:51
12F:推 flytofish:出更正,沒想到他完全不鳥╮(﹀_﹀")╭。那封信我還留著 09/18 08:54
13F:→ flytofish:也許這位m大板主自有他的捷運專業素養,不過他在管板、 09/18 08:56
14F:→ flytofish:扣帽子的功力更令人不敢領教… 09/18 09:00
15F:→ springis:在很多板,回公告文並擅自用公告,都是浸水桶處分. 09/18 09:12
16F:→ springis:看到4054後,發現weichia也被浸過水桶耶orz 09/18 09:15
17F:→ springis:明明是公的,還用"母告",幼不幼稚阿. 09/18 09:18
18F:推 triop:看到標題瞬間以為LUM大是地下版主....XD 09/18 09:23
19F:→ springis:他也是亂源之一吧,常和股票大鬥嘴,只是這次很囂張哩XD 09/18 09:24
20F:→ springis:亂用公告要浸水桶啦. 09/18 09:27
21F:→ mstar:唉呀,樓上銷聲匿跡幾個月後又出現啦?我還在等你的說明哩 09/18 09:47
22F:推 pikochu:版標是到底要不要改??還是說大家訴求可以繼續當沒看見?? 09/18 09:48
23F:推 flytofish:11樓s大完全不懂"母"告的幽默感…sigh 09/18 09:50
24F:→ mapper:本文等颱風過後刪除,原作者濫用公告,劣文一枚 09/18 12:07
結果,這篇文章被版主以「濫用公告」為由被劣退(詳見樓上一行)
由於這篇文章已遭版主mapper劣退,故MRT版已不存在該篇文章。
以上為申訴事由簡述,以下為申訴理由
申訴理由:
1. MRT版版規並無明文規定限制使用
[母告] 做為發文標題
故本人這篇文章遭到劣退處份,
於法無據!
2. MRT版之中,以 [母告] 做為標題者,還有
#6617 與
#6623 兩篇,
這一系列文並無任何的處罰,為何本人發表的文章遭到劣退?
故版主mapper
選擇性執法。甚至於有因為被本人糾正缺失之後,
挾怨報復之嫌!
基於以上兩點
本人在此向日常資訊站組務申訴捷運版版主mapper不當執法及選擇性執法
希望小組長能明察秋毫,糾正捷運版版主mapper失職之處
還給本人一個公道,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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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這麼好奇...
賞你一個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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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224.227
※ 編輯: Lum 來自: 219.68.224.227 (09/20 0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