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b (aib)
看板L_LifeInfo
標題Re: [問題] 申訴-板主回覆說明
時間Wed Apr 11 12:49:03 2007
: 就像:ㄛ該ㄗㄇ辦?(我該怎麼辦)
: 這種文章不但不容易閱讀也常常造成誤解
: 所以建議各位使用者除了結尾的語氣詞外
: 不要使用注音文喔^^
你自己的解釋又來了喔!
原po使用的那個"ㄡ",難道不是結尾的語氣詞嗎?????
: ==
: 二、關於雙方違規行為部分,說明如下-
: 1. Dinafox板主:
: 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二編第一章第六條第一項第三點:
: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
: 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於本站指定之看板,
: 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 證據:
: rent-exp板 #1934 ! 4/10 Dinafox □ [公告] aib水桶一周
: 以上違規行為板務疏失,向小組長自請處分。
: 至於在下適任rent-exp板主與否,亦由小組長依規論斷處置。
版主自己違規,隨意公佈別人信件內容
(1)這點基本常識都沒有,破壞別人隱私,當什版主啊!
(2)以自己私人情緒為由浸別人水桶,當什版主啊!
這兩點是很嚴重的事,你這種人當版主,太可怕了吧!!!
請問你還有什麼臉當版主? 你當版主是為了服務版友
還是發洩你個人的情緒啊!
(3)知道自己違規了,不但沒有立即更正公告內容,任由信件內容
繼續公開破壞個人隱私,亦沒有公開道歉!
此舉在在顯示,你並沒有當版主該有的知覺和常識!
請你捫心自問,你這樣真的適合當個版主嗎?
你當版主是為了服務版友,還是發洩你個人的情緒啊!
: 2. aib板友:
: 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二編第一章第六條第一項第五點:
: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 證據:
: rent-exp板 #1930 ! 4/10 aib □ 請勿故意使用注音文
: 及「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二編第二章第八條:
: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
: 群組規範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
: 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 本人認定#1930該文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板主)及刻意製造糾紛之嫌。
: 依板規初期記點警告,累計滿三次,水桶30天。
: 然 aib板友依然無視板上警告處份,刻意於 wahaha99507板友文章之推文中
: 以「牠」(指動物的第三人身代名詞。)這種非人類適用的代名詞藉此達其羞
: 辱板主的目的。
你能證明我推文裡的噓牠、再噓牠,牠指的是你嗎?
牠是個代名詞,而且兩句話是獨立的,你怎會認為我是在講你???
既然你知道牠指的不是人類,你怎會認為我是在講你???
(4)此舉顯示你僅憑個人猜測與情緒來行使版主的職權!
完全沒有當版主該有的雅量!
以上四點質疑,請問Dinafox先生/小姐,你還有什麼臉繼續當版主服務眾版友?
在你行使版主職權的過程中,處處都是你個人的情緒和臆測
請問你到底有什麼資格當版主服務眾版友啊?
你只會在這偷偷跟小組長自請處份嗎?
: 證據:
: rent-exp板 #1933 s 4/10 wahaha99507 □ [問題] 這樣的房子要怎麼租?
: (內容皆已在板內備份)
: → aib:這裡的版主,心眼很小! 訂這樣的版規在管版。 04/10 20:52
: → aib:噓牠 04/10 20:57
: → aib:版主被噓就是"濫用"噓文耶,大家見識到了版主對濫用的定義了喔 04/10 20:59
: → aib:再噓牠 04/10 21:01
: → aib:慘了,我要被牠浸水桶了喔! >_< 04/10 21:02
: 因此傾向更正原判決,解除 aib板友水桶。
: 改判給予警告1次, aib板友累計警告2次。
: 註:累計警告3次,將水桶30天處分。望 aib板友今後於本板發言自重。
: ==
: 三、關於 aib板友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二編第一章第六條第二項
: 第一點第一條部分,亦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二編第二章第八條
: 及第三編第一章第十五條之規定辦理。
: 以上。
: 針對 aib板友申訴,板主提出回覆說明,最終結果勞煩小組長裁決。
: rent-exp板板主 Dina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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