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看板L_HappyLivin
標題[公告] ga037588申訴案
時間Fri Sep 25 14:41:33 2015
判決
1.本案申訴人並未違反板規
2.板規8.3無警告之處份,故板主之警告自始即無效
3.板主請先辦理板主選舉交接後始可離職
理由
1.板規8.3明定作者徵求站內信,故不得延伸至個板或其他方式。
板主若有需求,亦應修板規後,下次始可處分。
8. 文章內容
3. 禁止在文章與推文中透露或徵求其相關資訊(地點、人名、價錢……等),
禁止作者在文章或者推文內「主動」徵求板友站內信之行為
文章內容由板主群判定是否違規,
違規者文章刪除、水桶一週。
2.肇生爭議即應完成處置後再行離退,不宜於事件未處置前棄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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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征前夕,將軍與新婚妻子告別,兵兇戰危,相見無期。月光下,將軍拉著夫人的手不捨
告別。「我乃國之利刃,早已將這七尺之軀託身山河。但一想到,再無臂膀可共擁月色,
再無雙手可觸碰棋子,不能再與君秉燭夜遊,畫眉手談。此時方才明白,心若軟弱,縱鐵
甲難護。為國捐軀,成仁取義易。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難,此中捨得,難對人這言」「將
軍。」「在。」「若將軍化身社稷山河,妾身便捨了這皮囊,將這副肉身歸於塵土,到那
時江山為盤以星月落子,誓與將軍,同在。」 5分鐘作文 捨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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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carbywind: 板歸第一段是空白文? 09/25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