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037588 (丹楓)
看板L_HappyLivin
標題[申訴] Marvel版版主群,不當銓釋版規進行懲處
時間Thu Sep 24 08:38:42 2015
本人在Marvel版上發表文章
#1M0YAK7u
其中內容,經版主群討論,判決違反版規8-3
#1L-jAwLP,給予本人警告一次。
其引用條目為:
禁止作者在文章或者推文內「主動」徵求板友站內信之行為。
版主群主觀認為,本人文章如下內容違反該版規:
「目前版上規定,推文問問題必須與內容相關,不得問事。
版友推文前請務必斟酌,以免違反版規。
問題可以在個版文章裡推文,以便公開討論。」
版主群徑自認定,此內容敘述,效用等同於"主動徵求站內信"之行為,
因此給予本人警告一次。本人不服此判決,因此提出申訴,希望能撤銷此判決。
本人認為,板友在我的文章推文發表問題討論熱烈,
版主群屢次新增與改變版規,限制推文發問。
本人為讓爭議減少,希望不影響版友討論,避免大量版友在推文發問,造成違規行為,
因而辦理公開看版,並於文章前處,提醒版友用適合之方式,進行公開討論發問。
版主認定此有違神棍防止條款精神,引用不得徵求站內信之版規,判決本人違規。
本人認為,徵求站內信與提及可以在本人個版討論,完全是兩回事,理由如下:
1.本人文章,提及若有問題,"可以"在本人個版提問討論,此行為並無徵求之因素存在。
徵求之定義,在教育部字典裡以"尋求收集"做解釋。
本人此句之文意,旨為被動提醒建議,告知該行為允許行使,並非主動尋求與鼓勵收集。
2.8-3版規於
#1L-jAwLP中,提及新增條例禁止徵求站內信之初衷,為:
「怕有投機者藉站內信而得利」之理由。
本人認為站內信屬私領域性質,非公開資訊交流,個人公開看版為公開交流平台,
版主群徑自將二者劃上等號,已明顯不符合「怕有投機者藉站內信而得利」之理由。
版主群制定板規時未說明清楚適用對像,使用判決時任意曲解版規。
3.版上允許,相關不允許在版內提問的問題,以推文或文章告知去他版提問,此一行為。
板上同時允許,宣傳個人看版之此一行為。
本人行文提供建議,如有問題可以去我個人看板提問,完全符合此二允許行為。
4.版主認定本人有避規版規之行為。理由是:
版友的問題是在版規接受的範圍內,那自然沒有去個版發問的必要。
本人認為,版友無法精準判定,版主對於每一個發問問題,是否存在違規的標準。
以版規13為例:
13.禁止推文問事
與文章相關之內容可於推文討論,但是禁止於推文問事,違反者
警告一次。
在此規例中,內容討論與發問,與文章相關與否,皆來自版主群的主觀自由心證。
此點與許多版友想法上有出入,因為大家看法不同之故。
本人認為,版友有因此誤觸法網的可能性,故以被判以警告之該三句文章內容,
善意提醒版友,注意版規。並提供版友其他適當的討論地點,也就是本人個版。
本人並無刻意要求,版友將明顯違反版規的問題,來我個版討論。
只是提及個版屬開放公間,提問自由沒有任何限制,並非刻意鼓勵版友違規規避,
旨在提供板主管理與版友討論上之方便。於版上少些爭議行為。
本人認為自己完全沒有刻意規避版規之用意,此為理由4。
基於以上四點理由,本人完全無法認同版主的判決理由,其人未先公告改變版規,
徑行隨意主觀解釋版規,不當判決本人警告。本人依規定申請組務人員撤銷此不當判決。
以下為版主公告判決,以及與本人申訴未果之相關證據,同見於板上文章
#1M0kvDx_ :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看板 marvel
標題 [公告] ga037588 警告一次
時間 Thu Sep 24 02:24:1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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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037588 (丹楓) 看板 marvel
標題 [經驗] 舊憶叢談-消波塊是我的好朋友5
時間 Wed Sep 23 11:54:5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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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版主商議後決定
"請版友移去個版發問"等同於"有問題請站內信"之行為。
而此種行為日前已經由公告
#1L-jAwLP (marvel)禁止,故給予警告一支。
為了這支警告,我們大概花了兩三天去討論,最後決定禁止這種行為。
我們可以接受宣傳個版的行為(版上也有些許文章是作者從個人資源轉來的)
,但這種跟版規相違背的宣傳行為並不在接受之列。
我們知道這支警告一定有很多人有意見,所以稍微解釋一下版主們的認知標
準。
根據文章中所提到的
目前版上規定,推文問問題必須與內容相關,不得問事。
版友推文前請務必斟酌,以免違反版規。
問題可以在個版文章裡推文,以便公開討論。
如果版友的問題是在版規接受的範圍內,那自然沒有去個版發問的必要。因
此這邊版主群認為有其規避的嫌疑,當然作者本身可能沒這個意思,故只給
予一次警告稍作提醒。
Marvel版最近人數越來越多,跟以前只有幾百人的小型熱門看版已不可同日
而語。所以在管理上可能也無法再向以前一樣隨性,也希望版友如果有任何
想法或意見可以在置底發表、討論,讓大家一起把Marvel版變得越來越好。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104.194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arvel/M.1443032653.A.EFF.html
※ 編輯: FairyBomb (111.248.104.194), 09/24/2015 02:24:55
1F:→ Xtaiwansoul: 酷09/24 02:34
2F:噓 x83184: ...09/24 02:36
3F:推 vicious666: 推09/24 02:37
4F:→ PMDD: 問問題的人不爬文 各種為難 辛苦了09/24 02:38
5F:→ ga037588: ...............09/24 02:44
6F:推 joba030515: 繼續主觀意識阿09/24 02:45
7F:噓 kaltu: 請人爬文就違規了09/24 02:46
8F:→ ga037588: 版規是你們定的,你們詮釋的,你們逐步增加的。09/24 02:46
9F:噓 dafeiiiii: 又不給人問問題,又不許叫人內信問09/24 02:46
10F:→ lyk191947: 樓上可以講一下怎樣用客觀的標準嗎09/24 02:47
11F:→ ga037588: 你們是版主,我很尊重你們。Your house,your rule.09/24 02:47
12F:→ ga037588: 會那樣寫,是為了配合你們管理的方便。09/24 02:48
個人建議,其實你不用告訴大家該怎麼聯絡你,又或是擔心其他版友有沒有
違規,那跟你都沒有關係。
我講白話一點,你再怎樣也只有一個人,版友的人數是你的好幾百倍、千倍
,再怎樣應付都應付不完的。
13F:推 DRIariel: 請喜歡楓大的人自己去個板 別害了大大..09/24 02:48
14F:→ ga037588: 我也不太明白,不準我公開回應討論你們認為"靈學"的東西09/24 02:49
15F:推 vicious666: 意思很簡單,把問題可以在個板這行刪掉,就沒問題了09/24 02:49
You Got It
16F:→ ga037588: 然後現在上面有回文要我解釋"系統",那個回文應該違反版09/24 02:51
17F:噓 hanna64: 請大家不要造成丹楓大困擾09/24 02:51
18F:→ ga037588: 規了,也不見你們處理。這是對人不對事的多重標準嗎?09/24 02:52
這個我們有看到,但目前還在討論,我跟大香蕉最近都很忙,所以進度比較
慢。這點目前比較沒辦法克服,還請多多見諒。
你覺得我們對人不對事,那我們除了遺憾之外也沒辦法多說什麼。
19F:→ vicious666: 更簡單點說:避免有類似『募集』的暗示09/24 02:54
20F:→ ga037588: 那一開始就請定義個人空間等於站內信意義,我也不會寫。09/24 02:56
21F:噓 nicoli75: 同意對人不對事的多重標準..支持丹楓大09/24 02:56
22F:→ ga037588: 事後的擴張詮釋再給警告,我認為是過份了。09/24 02:56
23F:推 vicious666: 嗯,我想這次把警告換成開勸導單,可能會爭議較少09/24 02:57
24F:→ ga037588: 照你的規則,直接刪就好了,我以前就直接回文了。09/24 02:57
25F:→ ga037588: 然後回文大家熱烈討論,可能又失焦,造成管理困擾。09/24 02:58
26F:→ ga037588: 我尊重你們的警告,我會接受。但我想講的是,我一直很尊09/24 02:58
27F:→ ga037588: 重你們,也努力在我作自己想發的文回的問題時,儘量減少09/24 02:59
28F:→ ga037588: 你們的困擾。這件事情,我情感上有些遺憾罷了。09/24 02:59
#1L-jAwLP (marvel)
要說擴張詮釋之前,不如先想想為什麼有這篇公告。
我講白話一點,今天版上就是禁止這種行為,大家也是成年人,有些東西我
想也不難理解。
就像版上禁止透露價格、地點,如果今天有人說
"版上不能詢問價格、地點,可以來我個版發問討論"
你覺得這樣是Ok還是不Ok?
你的例子也是類似的道理。
之前就有講過,為什麼道士表哥的文章沒有類似的問題,是不是作者本身的
態度跟讀者之間也會相互影響?我覺得這都是可以去思考的。
29F:噓 Tsuhsiung: 你板規就沒規定"請版友移去個版發問"是要被懲處的 憑09/24 03:05
30F:→ Tsuhsiung: 什麼說等同於寄站內信問09/24 03:05
31F:→ ga037588: 是不是擴張詮釋,大家都是成年人,自己會判斷。09/24 03:05
32F:噓 Jerry10: ...09/24 03:06
33F:→ ga037588: 不管你舉別人哪些例子如何,這跟擴不擴張詮釋一點關係09/24 03:06
34F:→ ga037588: 都沒有。09/24 03:06
已在別篇公告裡說過禁止徵求了,你覺得找人去你個版發問不算徵求,那我
們也尊重你的意見。
如果你有任何問題可以考慮去版務申訴,因為目前看起來我們對這一點的看
法應該不會有任何交集。
35F:→ joba030515: 幹我按成推,你們版主繼續主觀評斷吧,大家有眼睛有09/24 03:09
36F:→ joba030515: 腦袋會有把尺,你任期內我們就電電當平民吧。09/24 03:09
37F:→ joba030515: 丹楓大你加油,把那行換成你個板開了,老讀者都知道你09/24 03:11
38F:→ joba030515: 意思,不用跟他們在那邊頭痛09/24 03:11
39F:噓 violin3316: 事後追加並朔及既往09/24 03:12
40F:→ ga037588: 我擔心的事,今天這種擴張詮釋會一再發生,有一就有二09/24 03:12
41F:→ ga037588: 你們用公告改版規,加入新銓釋,我都可接受。09/24 03:13
42F:噓 MangoLove: 喔09/24 03:13
43F:→ ga037588: 直接自行銓釋後給警告,這真的太過份了。09/24 03:14
一直以來都是同樣的標準『禁止徵求』,並沒有所謂自行銓釋。
44F:→ jameschen007: 我覺得版主既然要定位此版為分享平台 乾脆鎖推文09/24 03:19
45F:→ jameschen007: 不會有人討論到離題 不會有人推文問事 大家文章看一09/24 03:20
46F:→ jameschen007: 看自己左轉出去 完全就是一片樂土嘛 多好09/24 03:20
47F:→ ga037588: 禁止徵求的是站內信,站內信屬非公開性質。09/24 03:22
48F:→ ga037588: 在我個版公開問問題,這並非私人隱密資訊性質。09/24 03:22
49F:→ ga037588: 你如果說是我要求寄到私人其他信箱,這屬違規我也認了。09/24 03:23
50F:→ ga037588: 你的版規規定寫的就是禁止徵求站內信之行為。09/24 03:23
51F:推 vicious666: 這板規當初要防止的是一個「目的」,一個行為,這狀況09/24 03:24
52F:→ vicious666: 只是管理者碰到了,才發現原來這樣的效果是同樣的。就09/24 03:24
53F:→ vicious666: 像被砍的經驗文藉創作還魂,大家才發現原來有這個洞;09/24 03:24
54F:→ vicious666: 那後續這個洞就該填了09/24 03:24
55F:→ ga037588: 是我的國文太差,還是腦袋殘缺,我實在無法明白,這兩個09/24 03:24
56F:→ ga037588: 是一樣的概念。09/24 03:24
57F:推 LINGKING: ...............................,,,,,,,,09/24 03:24
58F:→ ga037588: 填洞是必要的。但是公告改版規就好,為何要警告?09/24 03:26
59F:噓 chefchef: 有點小題大作囉09/24 03:26
60F:噓 Tsuhsiung: 請先把這條板規修完善 有違反再來懲處 這概念很難理解09/24 03:26
61F:→ Tsuhsiung: 嗎09/24 03:26
62F:→ ga037588: 我覺得這種行為,非常的無理,過份,而且具備個人針對性09/24 03:27
63F:→ ga037588: 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看法,跟你認為站內信跟個版公開問一樣09/24 03:28
64F:→ ga037588: 都是個人看法。我很遺憾。09/24 03:28
最一開始禁止的就是公開平台,而個版則是另外一個公開的平台,這兩者本
來就沒衝突,更沒有你所說的擴權問題。
65F:→ joba030515: 我的國家這個月制定了強盜罪,我在兩年前偷了東西,09/24 03:28
66F:→ joba030515: 所以我現在被關了09/24 03:28
67F:→ HIV: 難得故事敘述思路清晰有條有理的竟然被警告=.=09/24 03:30
68F:→ vicious666: ……那你前面就不要說你接受,看能不能開成勸導單。你09/24 03:32
69F:→ vicious666: 也沒犯過啥別的規定,不用把警告看成大汙點,就只是個09/24 03:32
70F:→ vicious666: 提醒,你可以先在個板寫新文,再看要不要貼來,你怕被09/24 03:32
71F:→ vicious666: 弄可以寄信板主看還有沒違規,總不敢真的陰你吧09/24 03:32
72F:→ vicious666: 針對啥啊?這板上現在一堆人想問事的就你跟文祥,文祥09/24 03:34
73F:→ vicious666: 就沒寫這些東西,不然是?09/24 03:34
74F:→ ga037588: 文祥版友的個人規劃,是他的事情,與我個人無關。09/24 03:34
75F:→ ga037588: 這個公開平台的板主是你,你說得算。我沒意見。09/24 03:35
76F:→ ga037588: 另一個公開平台的版主是我,你的版規你新增,你詮釋,09/24 03:35
77F:→ ga037588: 但是你銓釋後開罰,而非公告後自此開始,我就有意見了。09/24 03:36
老實說今天這個警告最一開始的就可以罰了,並不是銓釋後開罰,這點你真
的搞錯了。
我想你也不是很了解為什麼有神棍條款,它是在什麼時空背景下產生的東西
,又是為了因應什麼問題而出現的。
我上面就說了
『版面上不能問的東西,你叫人去你個人平台發問』
這點本來就已經違規了,根本沒有什麼銓釋不銓釋的問題。
78F:→ lulumoon: 丹楓大體貼版友怕有人不小心違反版規的行為卻變得被警告09/24 03:36
79F:→ ga037588: 你說這兩個都公開平台,哪有這種道理,你版規寫的是站內09/24 03:37
80F:→ vicious666: 國家制定了不得偷竊,你用手是偷,用鉤子也是偷;你偷09/24 03:37
81F:→ vicious666: 的東西放到口袋裡是贓物,放到背包裡也是贓物。這只是09/24 03:37
82F:→ vicious666: 根據推文比喻,我沒有認為丹楓有惡意犯罪的意思09/24 03:37
83F:→ Tsuhsiung: V板友的講法感覺就像 緩刑也沒什麼啊 不要再犯就不會被09/24 03:37
84F:→ Tsuhsiung: 抓去關一樣09/24 03:37
85F:→ ga037588: 信,我的公開版=站內信?你現在跟我凹兩個都公開平台09/24 03:37
我並沒有凹,而是神棍條款一開始就是這樣規定的。
站內信那個才是我們發現有漏洞而另外補充的。
86F:噓 MartinJu: 板規都沒改就直接警告 要不要去投訴你!!09/24 03:38
87F:→ vicious666: 我同意你對警告是否過重提問,但我不認為你被針對,這 09/24 03:40
88F:→ vicious666: 不是在說文祥的規劃,而是說他如果也開個板跟你說一樣 09/24 03:40
89F:→ vicious666: 的話,現在警告名單就是兩個 09/24 03:40
90F:→ vicious666: 我也吃過警告啊,不然?09/24 03:41
※ 編輯: FairyBomb (111.248.104.194), 09/24/2015 03:42:09
91F:→ ga037588: 這件事我們討論無交集,我直接申訴組長處理。尊重上頭09/24 03:41
92F:→ jameschen007: 神棍條款是好的 不過版主難道不能先推文要求改善嗎09/24 03:46
93F:噓 Lcfl: 喔 不是小版所以版主就比較屌? 好文被你這樣搞以後我們還09/24 03:49
94F:→ Lcfl: 看什麼 是要鄉民們抵制marvel版等沒人來了 冷清一點你才會09/24 03:49
95F:→ Lcfl: 動腦思考?09/24 03:49
96F:噓 Lcfl: 再說人家開個版你管得到? 人家去個版say Hi 灌灌水這你又09/24 03:51
97F:→ Lcfl: 管的到? 你好大的官威啊09/24 03:51
98F:推 vicious666: 來了,沒人願意分享沒人來看你怎麼辦的大絕擊發了,RR09/24 03:59
99F:→ vicious666: RRRR09/24 03:59
100F:→ Lcfl: 我只能說禁推文問事我沒意見,想問的當然是自己找方法。但09/24 04:08
101F:→ Lcfl: 我沒問題純看文的觀點來看,老實說,我真的看不出他哪裡有09/24 04:08
102F:→ Lcfl: 到"徵求"這個程度意義的文字在文內。就像"可以"和"務必"我09/24 04:08
103F:→ Lcfl: 覺得這二個詞彙的意義就相差甚遠,每個個體對於詞彙的見解可09/24 04:08
104F:→ Lcfl: 能都不相同,還是你要不要一一列出寫個清清楚楚讓版友們能" 09/24 04:08
105F:→ Lcfl: 完全"沒有疑慮,才不會造成版主界定的"違規"呢? 09/24 04:08
106F:→ MartinJu: 你說管理上無法再向以前一樣隨性 但根本就隨性解讀板規 09/24 04:16
107F:推 Lcfl: 再更直接一點,如果你的"徵求"跟我的徵求定義不同,那是否 09/24 04:22
108F:→ Lcfl: 版主"應該"直接在版規說明一下在marvel版上對於"徵求"的定義 09/24 04:22
109F:→ Lcfl: 是如何? 而非直接警告,這樣我也可以說版規沒寫清楚對於徵 09/24 04:22
110F:→ Lcfl: 求的定義不全就發警告啊,不服來辯 09/24 04:22
111F:→ t88965: 小題大做了點,公告勸導就可以的,何必把場子弄臭呢... 09/24 04:22
112F:→ solartor: 建議開勸告單,畢竟是一開始規則不完善,事後處理。目前 09/24 04:25
113F:→ solartor: 直接警告一支跟直銷公司制度出漏洞,被凹大筆獎金,然 09/24 04:25
114F:→ solartor: 後說"規則不完善,這獎金我不發一樣",我覺得有類似感 09/24 04:25
115F:→ solartor: 覺 09/24 04:25
116F:推 vicious666: 仔細看就可發現紅字第一句跟第三句很矛盾,知道是會違 09/24 04:26
117F:→ vicious666: 規的問題所以才要想問的人去自己的地方問,不然有必要 09/24 04:26
118F:→ vicious666: 多繞一圈嗎。神棍條款就是阻絕有心人邀集有機可乘的板 09/24 04:26
119F:→ vicious666: 友去他的地方,不管邀去的管道是私信,個板,FB其行為 09/24 04:26
120F:→ vicious666: 不會因此而異啊 09/24 04:26
121F:噓 lysnicelife: 誇張,到底是防神棍還是發揚獨裁主義 09/24 04:27
122F:噓 cando17: 版主處理的手法很粗糙 09/24 04:28
123F:推 thasi: 丹楓大加油 希望不要應影響你發文動力QAQ 09/24 04:31
124F:→ green290043: 認真看了一下,個人覺得真正有爭議的部分應該是文章 09/24 04:34
125F:推 RatFink: 推版主,板上應該少一點這種文章,搞得整個板像是廟在問 09/24 04:34
126F:→ RatFink: 事喔,造神夠了沒 09/24 04:34
127F:→ green290043: 內容第三條 透露或徵求其相關資訊 09/24 04:35
128F:→ green290043: 不過其實很多人都常常會提到某些資訊就是 09/24 04:35
129F:噓 hayby: 噓 09/24 04:35
130F:→ green290043: 但版主是用推文問事那條來罰,就顯得有點放大檢視... 09/24 04:37
你誤會了什麼吧?不是用推文問事,而是你所說的透露或徵求其相關資訊。
131F:噓 lysnicelife: 顯微鏡模式選擇性啟動 09/24 04:38
132F:噓 hayby: 優質作者被欺負了 09/24 04:39
133F:推 vicious666: 給green,這支警告本來就是以嚴格執行板規8之3來定規, 09/24 04:40
134F:→ vicious666: 也就是你一開始說的那條喔 09/24 04:40
135F:噓 Monchestnut: 啥毀啦 09/24 04:41
136F:噓 Lcfl: 那有疑似神棍的就疑慮你當然可以合理的懷疑,但你沒在版規 09/24 04:41
137F:→ Lcfl: 把對於徵求的定義解釋清楚、也無法舉證證實某人"就是個神棍" 09/24 04:41
138F:→ Lcfl: 之前,你直接發警告,你覺得如果你被這樣對待 會不會想去告 09/24 04:42
139F:→ Lcfl: 妨礙名譽? 09/24 04:42
140F:噓 Monchestnut: 真是欠噓 版主你好大 我好怕 09/24 04:46
141F:→ Monchestnut: 三更半夜看這篇超恐怖 09/24 04:47
142F:推 vicious666: 警告不是因「認定是神棍」而發,是違反8之3而發,以提 09/24 04:48
143F:→ vicious666: 醒莫再使用。不然來解釋一下,紅字第一句跟第三句並存 09/24 04:48
144F:→ vicious666: ,所為何用意? 09/24 04:48
145F:→ green290043: 好吧那我懂了,雖然版主有最大解釋權所以這樣很合理 09/24 04:49
146F:噓 ga037588: 拜託,問問題跟內容相關不相關,是誰認定阿?不是版者嗎? 09/24 04:50
147F:→ green290043: (不是反諷) 但覺得觀感有點不好而已... 09/24 04:50
148F:→ ga037588: 你們搞專制獨裁,什麼都你們主觀判決,我希望大家以和為 09/24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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