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ccess0409 (此心安處是吾鄉)
標題Fw: (yamiyugi) 對於水桶判決不服
時間Thu Jan 10 21:38:34 2013
※ [本文轉錄自 success0409 信箱]
作者: success0409 (此心安處是吾鄉)
標題: 對於水桶判決不服
時間: Thu Jan 10 20:31:02 2013
筆戰文規定應是限於發文者
推文是另外範疇
而且我並未對任何人進行人身攻擊
倒是對方對我父母子孫進行汙辱
根本是兩回事
有請更改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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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9.21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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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success0409 (118.169.216.128), 時間: 01/10/2013 21:38:34
1F:→ lm314v25:版主判得好啊,儘管我們在"邏輯上",在特殊價值觀的前提下 01/11 00:27
2F:→ lm314v25:並沒有謾罵、人身攻擊。然而在大多數人的"常識"上,你就是 01/11 00:28
3F:→ lm314v25:歧視攻擊先天疾病者,我就是用惡毒言語詛咒人。這種常識 01/11 00:29
4F:→ lm314v25:性的東西,不是文字遊戲能扭曲的,認了一起泡一個月水桶吧 01/11 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