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ccess0409 (此心安處是吾鄉)
看板L_HappyLivin
標題[申訴] marvel板板務引用板規錯誤,胡亂水桶
時間Thu Jan 10 21:37:42 2013
被申訴人:yamiyugi
管理看板:marvel
申訴人:success0409
申訴事由:
引用板規錯誤,胡亂水桶,溝通之後不願改進
申訴訴求:
解除對success0409的水桶判決;對失職板務進行處罰
申訴人被板務所判犯規之推文如下所摘示
1F:→ lm314v25:然後你這說法會不小心踩到被批歧視的先天殘疾天譴說喔... 01/02 21:25
2F:→ success0409:我踩到啥呀 莫名其妙 = =+ 01/02 21:26
3F:→ lm314v25:後天營養和菸酒毒是兩個假說嗎...你自己不攝取適當營養 01/02 21:26
4F:→ success0409:我又沒說先天身體不好是之前有做啥事 腦補喔 01/02 21:27
5F:→ lm314v25:不運動導致身體早衰...然後自然死? 01/02 21:27
6F:→ success0409:懶得跟愛亂腦補的講話 浪費生命 01/02 21:27
7F:→ lm314v25:請看看大前提,這裡講的是"命定"年齡,除了"該短命"的人都01/02 21:29
8F:→ lm314v25:命定65,這是討論結論啊,好吧"你這短命種"其實不是歧視? 01/02 21:30
9F:→ lm314v25:浪費生命!!!!!!!!!!!!!!!!!01/02 21:30
10F:→ lm314v25:大大您一語驚醒我夢中人啊01/02 21:31
11F:推 success0409:請試證"短命"="命不好" wwwwww01/02 21:32
12F:→ success0409:如果不是的話 哪裡有歧視呢 (哈欠) 01/02 21:32
13F:→ lm314v25:既然"自己的"生命(活著的時間、健康)是最最重要的...01/02 21:32
14F:→ success0409:開始跳針了01/02 21:33
15F:→ lm314v25:神存在也好,不存在也罷,把時間花在非這個世界的存在上,01/02 21:33
16F:→ success0409:"短命"="命不好"的理論煩請用邏輯論證推演之 01/02 21:34
17F:→ lm314v25:卻聲稱自己是在把握現世的生命? 01/02 21:34
18F:→ lm314v25:我證明不出來w然後祝你的孩子是短命種(反正又不是命不好) 01/02 21:36
19F:→ lm314v25:要不要順便祝你本人和父母wwwwwwwwwwwwwwwww 01/02 21:37
然板務所使用的板規為marvel板
2.5之板規修訂條款
===============================原始條款======================================
2.5 懷疑真實性之推噓文
禁止懷疑經驗文真實性之推噓文!
視同引戰
水桶一個月
如對經驗文的真實性有疑惑,請直接私信與原po溝通
除非原po三日未理你,且文章確定唬爛者請來信板主
如對特定推文造成原PO不悅
請利用大寫E修文功能砍除推文
或是在下方表明「希望推文者也能尊重原PO意願」
如私人事務請直接私信跟原PO說明
勿在板上筆戰
========================== 修訂條款=========================================
懷疑真實性之推噓文條款 (2012/9/12 修訂)
--
允許懷疑經驗文真實性之推噓文--
˙若該篇文章底下若有懷疑真實性之推噓文,只要不違反人身攻擊,筆戰吵架等情事,板主
^^^^^^^^^^^^^^^^^^^
不需過度介入;若已有上述行為發生,板主將附註警告,
警告後若不聽勸阻,該行為者
^^^^^^^^^^^^^^^^^^^^^^^^^^^^^^^^
依其輕重處以
水桶兩周至一個月 (發文者亦在此規範之中)
推文挑釁謾罵 (2012/9/12 增訂)
˙為維持板上發文之風氣,文章底下若有爭吵,懷疑真實性等情事,發文者可於推文闡明
^^^^^^
其尊重之意或私信解決,若板友仍不予理會而有謾罵挑釁之行為(由板主認定),依其輕重
^^^^^^^^^^^^^^^^^^^^^^^^^^^^^^^^^
水桶兩周至一個月處分
============================================================================
先從原始板規觀之
我們可以了解這是對「發文者」與「推文意見不同」者的規範
再者進入到修訂條款
便可知道"推文挑釁謾罵"是指「推文意見不同者」對發文者的態度
從幾個觀點著手:
1.
success0409是否與發文者意見不同?
很明顯不是,
success0409是與發文者持類似且相近的意見
所以何來對發文者進行質疑?甚至是謾罵
2.
success0409是否有與發文者有任何互動?
從公告判決引用的推文觀之,完全沒有
3.
筆戰文發生時,板務是否有第一時間進行制止處理?
完全沒有
不但沒有附註S標記,甚至在過了一段時間之後才推文警告板友不得爭執
又,在板務推文警告之後,success0409並未再次進行任何推文
何以可用"警告後不聽勸阻"的方式判決之?
假如以上三點皆不符合
如何可以使用2.5這項板規進行判決呢
使用板規判決的部分應該是對象是對誰就應分別清楚
不是想判決就胡亂摘示"似乎可行"的板規進行判決
要marvel板完整的推文判決條款
則如以下所示:
2. 推噓文相關規範
2.1 惡意推文 (2012/4/24 修訂)
張爸推文、王浩宇推文 (永久水桶)
病毒或惡意Script連結 (永久水桶)
公佈板友隱私
(無法以id在網路查到之資訊) (水桶一週)
2.2 人身攻擊
針對性的謾罵或廣義人身攻擊 (視為引戰,水桶一個月)
例:
原po虎爛死了 騙鬼呀 滾回去xxx ─→ 原po具有檢舉權力
竟然一堆人相信他說的話 腦殘 ─→ 廣義人身攻擊,閱讀者若不適皆可檢舉
噓文的可能有病吧 ─→ 噓文者具有檢舉權力
2.3 在多篇文章重覆推無關板旨之推文或連結
例如:
未看先猜
即使略有不同但若經板主判定為惡意者,水桶一週
2.4 恐怖連結
如推文欲張貼恐怖連結者請補上警語
情節嚴重者水桶一週
2.5 懷疑真實性之推噓文
禁止懷疑經驗文真實性之推噓文!
視同引戰
水桶一個月
如對經驗文的真實性有疑惑,請直接私信與原po溝通
除非原po三日未理你,且文章確定唬爛者請來信板主
如對特定推文造成原PO不悅
請利用大寫E修文功能砍除推文
或是在下方表明「希望推文者也能尊重原PO意願」
如私人事務請直接私信跟原PO說明
勿在板上筆戰
很明顯地推文針對使用者之間互動(發文者除外)的規範是2.2這一條
然success0409也並無發生如板規所舉例證之情事
並不適用
引用板規錯誤
使用最重罰責處理
完全顯示板務對板規的不了解跟忽視
單純以自由心證的方式處理
經溝通之後,還不具悔改之意
顯示其不適任板務一職
還請小組長對此案明察
私信溝通部分隨後轉錄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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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1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