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bli (老鼠扛刀,滿街找貓)
看板L_HappyLivin
標題Re: [公告] stationery 板主執法過當案
時間Sat Nov 3 15:30:11 2012
文具版版規
第一條、文章注意事項規範
I.禁止營利廣告行為
1.於版面以發表及回覆方式進行詢問或提供與交易相關訊息,認定為營利廣告行為違規
2.張貼連結之主體文章內,若含有交易相關、個人粉絲團…等廣告訊息,視為廣告文
EX:於版面張貼之內文無違規事項,但點擊連結後該篇文章內含有交易相關訊息
交易相關包含徵求、販售、轉讓、轉賣、合購、代買、
交換…等對有價物品進行互通
有無之事宜及意願詢問,若有交易需求請移至其他專屬板面進行張貼及交易。
你說的我都懂,但是惡法亦法!
如果你覺得板規不好,可以建議板主修法!
但是在沒有更正前,都小組長也只能依板規,而不能依個人喜好
以上
※ 引述《Left17N (佐人)》之銘言:
: 小組長這我覺得這判決有待商確
: 請你再看仔細一些
: 1.我交換文違反板規我知道,但重點是「水桶」的原因,
: 不是違反板規的每個人都要被水桶吧,這點請分清楚。
: 2.水桶的標準寫的很明白
: 以上營利行為規範(廣告文)違規者除砍文外
: 初犯水桶七天→累犯水桶一個月→水桶半年+劣文→水桶一年+劣文→永久水桶+劣文
: 重點就是有「營利行為」或「廣告文」者,水桶七日。
: 但是「交換」不等於「交易」,也就不等於有「營利行為」。
: 看清楚我的文章就知道,我只是尋求「無價值」之物品的「交換」,
: 所以不算在「交易」的範疇裡,沒有「營利行為」,
: 就沒有理由把我水桶,請不要只因為出現「交換」兩字就接連牽扯下去。
: 舉例來說
: 某人徵求 交換 → 交易 → 營利行為 → 水桶 ,這點我沒有話說。
: (有價商品)
: 但我徵求 交換 ≠ 交易 ≠ 營利行為 ╳ 水桶
: (不可計價之物品)
: 請在邏輯上分清楚,違反板規不等於水桶,
: 而是「營利行為」 → 水桶。
: 板規上也寫的很明白,有營利行為或廣告文者水桶。
: 若是板規上認定 交換 = 營利行為
: 那這條板規就是有問題,更不能做為懲罰的依據,
: 請小組長重新謹慎地審視這次的判決。
: 謝謝。
: ※ 引述《jobli (老鼠扛刀,滿街找貓)》之銘言:
: : 判決:
: : 1.peanuts8566板主原判決與該板板規相符,無不當。
: : 2.Left17N違規部份仍應按版規處理。
: : 原因:
: : 1.板規已規定交易文的定義是包含交換,那你的交換文已違反板規
: : 2.沒有規定板主看到違規文要給時間去修改,那是看板主自由心證
: : 3.如果Left17N覺得板規不合理,可以在板上發文要求修改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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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人員表示:
如不含戰備、留守、加班,國軍工時低於勞工。
人事主管說明:
如不含義務役,國軍編現比超過標準。
訓練部門強調:
如不考量天官,台灣志願軍士官最聰明。
作戰部門聲明:
如不列計北約、東協和俄國,國軍戰力最強!
後勤部門宣布:
如不納入停用裝備,台灣裝備妥善率世界最高。
最後還是政戰說法最切實際:如不考慮真實性,國軍官兵生活最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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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239.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