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ccess0409 (此心安處是吾鄉)
看板L_HappyLivin
標題[申訴] marvel板板務yamiyugi判決不公
時間Mon Apr 23 00:58:36 2012
我的文章被板務認為是"堪稱理性"
但仍被認定為筆戰文
水桶一週
但XIMIX於回應本人的文章
不僅引述本人之文章嘲諷
還特地指名success0409云云
已明顯在marvel板(以下簡稱飄板)板規1.3.5中所言
指名者可視情節為惡性引戰給予劣文一篇
假如本人的文章可以視為筆戰文(引戰)
那指名者是否為更接近一層的惡意引戰?
為何屬不同罪同罰的情況(皆水桶一週)
以下附上與板務溝通信件以及XIMIX惡意引戰文還有板務自行提出討論尚屬理性之證明
(說XIMIX為惡意引戰並不為過,因為如果就事論事可以說:我覺得內文有些地方不合理
此屬法律論述的"可接受公評之範圍,但XIMIX指出我的文章通盤錯誤
(以"懶人包"一詞表示我所言為全盤錯誤理論整理)
但在其回文論述中卻以極度主觀解釋的方式扭曲我本意回應,
並在我提出質疑後
修改內文,意圖混淆視聽,令我有感
名譽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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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82.151
※ 編輯: success0409 來自: 61.216.82.151 (04/23 01:04)
1F:→ TonyQ:因已提出請辭待處理中,請待下任組務協助或由群組長代理。 04/23 01:08
2F:→ todaybear:請群組長來代理或轉個文不會很麻煩啊? 04/23 12:20
3F:→ TonyQ:回推文時已經有另外轉達群組長啦,當然不麻煩。:P 04/23 16:49
4F:→ todaybear:了解,謝謝說明。^^ 04/23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