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lkcs (mulkcs)
看板L_HappyLivin
標題Re: [申訴] 不服Cross_Life板 板主mulkcs的判決
時間Tue Mar 13 20:46:47 2012
※ 引述《Formu1a0ne (F-1)》之銘言:
: 我在文章裡說
: 難怪大陸政府 可以大大方方屠殺老百姓
: 反正對大陸人來說 那只是遙遠一小撮不聽話與我無關的少數賤命
: 大陸人可以不要這麼 奴才 的過日子嗎
: 板主公告:
: 屠殺百姓, 少數賤命, 奴才等詞語 挑釁與侮辱板友 違反版規
: 我查詢板規第5條如下:
: 禁止髒話、挑釁以及攻擊版友之文。禁止在版面上提及國罵、三字經等。若對版友有任
: 何意見請寄站內信溝通。請勿佔用版面。
: 我回信給板主:
: 查遍板規 並無規定侮辱板友是違反板規 板規寫的是禁止國罵與三字經
: 至於挑釁 指中國政府屠殺百姓 把中國人的心態如實寫出 怎麼會是挑釁?
: 板主回信:
: 版規明載 禁止髒話、挑釁以及攻擊版友之文 閣下的文字屬於這類型違反版規
: 我不打算改變我的認定
: 我的質疑:
: 板主原本公告是說 挑釁與侮辱板友 現在理由又變成了 挑釁以及攻擊版友
: 真是板規會轉彎
: 問題是 我既沒講髒話 也沒挑釁 更沒攻擊板友
: 板主到底如何認定????
: 我與板主無交集
版規明定 禁止髒話、挑釁以及攻擊版友之文
F版友文中敘述:
: 難怪大陸政府 可以大大方方屠殺老百姓
: 反正對大陸人來說 那只是遙遠一小撮不聽話與我無關的少數賤命
: 大陸人可以不要這麼 奴才 的過日子嗎
其實充滿挑釁以及侮辱他人之意,包括賤命 奴才等詞彙都具有挑釁以及侮辱之意
但看了F版友的辯解 F版友只是認為"攻擊與侮辱兩個名詞並不同 因此判罰有誤"
試問 "侮辱他人與言語攻擊他人有何不同?" 侮辱難道不算言詞攻擊?
我認為F版友只是在做文字遊戲 完全無悔改之意 而盡狡辯之實
又否則 判罰若寫 "挑釁以及攻擊他人" F版友是否就會接受了呢?
如果如此 我會願意為沒使用"相同的字彙來作為判罰原因"而道歉
: 此外
: 板主公告:
: F版友有多次水桶紀錄,故水桶二個月,注意本版水桶為累加制度,請勿再犯。文備份並
: 劣退。
: 我回信給板主:
: 查遍板規 也沒有任何水桶為累加制度的規定
: 你的意思是說 板規沒寫的規矩 板主可另外自創 那板規是拿來當笑話來看嗎?
: 板主回信:
: 無明文規定 請見這是我的疏失 將會改善
: 但因為閣下就算不採累進制 也屬於嚴重違規 故維持兩個月判罰不變
: 我的質疑:
: 一下說兩個月是因為本板有累加制 一下又說就算沒累加制也是兩個月
: 如果我原本的兩個月並非累加制 那板主口中了累加制不就成了空話? 要累不累看心情?
: 如果我原本的兩個月是累加制 那不採累加制 怎會仍然是兩個月?
: 板主不要這麼搞笑好嗎..
我使用"累加制度"這名詞是個疏失,但其實就是累犯者會加重刑罰的意思。為何如此,因
為累犯者每次受到版規的裁罰而影響發言自由,我都善盡告知責任,並且希望違規者可以
熟讀版規不要再犯。那麼F版友在版上有多次違規經驗,此次違規視為惡意違規,故水桶判
罰加重是合情合理。這不是針對F版友的處理,
#1EZmNSWB,
#1EF_Sgz6對其他嚴重累犯的
版友都採相同作法。
如果小組長認為版規沒明載對於累犯視為惡意違規而要減少判罰,那麼我將遵照小組長的
指示處理。
: 結論:
: 板主不了解板規 卻意圖將人入罪控管一切言論
: 從我07年初開始在兩岸版發了三四百篇兩岸交流的文章 就這個板主的管理最糟糕
: 今年二月整個月文章只有39篇 扣除板主無意義的每日頭條 只剩下22篇
: 台灣人根本沒人想來交流
: 只要有他不滿意文字 就進行處罰 對臺灣板友嚴格控管 對對岸板友呵護有加
: 連稱我們國家是"中華民國"都是違反板規 更不允許台灣板友稱呼對岸中國
關於名稱問題 版規不是我制定的 前任版主的執法情形我不評論
但我是按照版規執行
但這版規是否合理 在擔任版主之後也有過討論
請見 "修改版規 中國與台灣"
當初討論比較接近維持現狀 因此沒再更動版規
對這議題我是持開放態度 若能改掉而不會引起討論實的爭議 我是樂見其成
畢竟對稱謂很堅持的版友也是有的 例如F版友
這版規當初用意就是要在討論時避免爭議
後來F版友刻意戲弄版規
#1F232aI8 "板主規定不能說中國只好稱大陸"
以及這次 "板主規定不能說中國只好稱大陸" 皆沒有遭受版規任何的處罰
並且在
#1E3STTKT #1E3lbRVX #1E46vBEr 提及中華民國皆無如F版友說的處罰
因此F版友陳述與事實不符
目前處理方式已經算是很符合 版規一為了減少爭議的目的
: 至於對岸板友的言論 無任何作為與管理
: 反正就是要體貼呵護對岸網友的情緒 不能讓他們不開心
: 至於台灣人喔? 誰理你們
: 所以不滿板主以影響對岸人心情的理由 就亂以板規將人入罪 自己卻還搞不清楚板規
: 更誇張的是 凡被水桶者同時劣退 對文章控管程度遠高於ptt第一大板八卦板
: 水桶同時劣退 根本違反管理的比例原則
: 附相關證明文件
這裡 因為兩岸版沒對任何版友區分大陸或台灣 只會對文章本身進行處理
但批評大陸者與台灣者皆有 可去的"違規備份"檢視
若解釋還有不清楚而非不滿意之處 請告知
mulkcs,
201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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