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bbiechen (好想去旅行!)
看板L_HappyLivin
標題[問題] 請問被浸水桶的規則....
時間Fri Feb 17 12:46:27 2012
2/1 水桶事由:廣告違規兩次 依照板規刪文並水桶八日
第一次違規時間:Mon Jan 16 02:10:11 2012文章數未滿五篇
第二次違規時間:Wed Feb 1 00:14:14 2012徵求折價卷屬廣告
2/14 水桶事由:廣告違規三次 依照板規刪文並水桶十六日
第一次違規時間:Mon Jan 16 02:10:11 2012非周日不可張貼廣告
第二次違規時間:Wed Feb 1 00:14:14 2012徵求屬廣告
第三次違規時間: Tue Feb 14 10:47:05 2012非周日不可張貼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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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第一次BabyMother的版發文
但發文時沒有發現兩三年前 我發的文都消失了
所以被浸水桶
第三次是因為非週日PO文被浸水桶(徵求奶粉)
我犯錯我願意受罰 也無話可說
且我不是廣告商並非蓄意惡意的亂Po文
但犯錯是事實 是我沒看清楚版規
我質疑的是 2/1已經一罪一罰
2/14犯錯竟然還要累計之前受過逞罰的違規紀錄
這樣是否不公平??
已經跟版主溝通多次無效
她請我來這版申訴
想請問怎麼計算罰則才公平!!!!!
以一年 兩年 三年來統計錯誤嗎
"假設"半年後 我又不小心觸犯了版規
那是不是要把之前犯錯的1.2.3次一起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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