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toraza (啊~~~)
看板L_HappyLivin
標題Re: [申訴] Cross_Life板主荒廢板務
時間Wed Sep 30 22:45:16 2009
: 但v大的意思竟然是堅持:
: 反正每一篇的判斷標準不一
: 不用公告讓板友知道怎麼遵守
: 這樣隨性判斷討論範圍、前例不能當後例準繩 天下沒有板主這樣管理板面的吧?
: 之所以來申訴就是因為常年有感板上過於紊亂 許多戰文都無法即使管制
: 光看板主的行動還是無所適從 來此想親自聽聽板主的標準在哪
: 我很訝異竟會得到沒有標準一切全憑心情這種解答
請勿隨意曲解我的意思,然後把他整理出成你的心得。
不同時期有不同判斷,並非主觀上之不同,是指客觀環境上之不同。
板規已經寫明白,是否觸犯,本應依版主自由心證,
而非沒有標準全憑心情。
而且所謂人治法治,定義本來即有模糊之處,
在板規規定範圍之內,自始為版主所可裁量之範圍。
另外,前例自不可當後例準繩,僅可參考,
一切裁決應回歸板規而視之才是,更況之,無論是在任何國家的裁決,亦皆是如此。
若有版主依你所謂的方式管板,那才是亂管板,
無論實際情況,皆視為同種結果,豈非亂之。
因此,具體我哪個判斷還是可能有問題。
我也不是全能之才,必有疏忽之處,若有不當之處,敬請繼續嚴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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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4.62.193
1F:推 mulkcs:很抱歉 我沒看過 判決不是依照實際情況判的 就算有也會明 09/30 23:17
2F:→ mulkcs:文寫出 他的思考邏輯 而非什麼都不留 拿情況不同來做藉口 09/30 23:18
3F:推 niwop:好吧 我會提出申訴就是覺得這一年來板主們的"心證" 10/02 05:02
4F:→ niwop:造成了板面烏煙瘴氣的局面 幾乎每兩三天就有議題吵起來 10/02 05:03
5F:→ niwop:管理的結果就是這樣子 但兩位卻非提出改進而是強調自己沒錯 10/02 05:06
6F:推 niwop:雖然v大的管理難以認同 但還是感謝您花這麼多時間一一回覆 10/02 11:59
7F:推 niwop:我想還是讓板友決定好了 證明這不是我一人之言 10/02 12:11
8F:推 niwop:(當初也是寄信溝通 板主完全不回應 才不得已申訴的) 10/02 12:14
9F:噓 FranKang:賤燦 07/18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