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看板L_HappyLivin
標題Re: [公告] SMSLife 版主
時間Sun Aug 9 17:35:09 2009
※ 引述《lavender220 (卡樂東)》之銘言:
: ※ 引述《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之銘言:
: : 撤銷本次警告,
: : 但仍希望板主盡量避免長期未經請假而曠職之情況
: : 畢竟板主對看板仍有責任
: 報告組務大人,經查詢無名連結過去是女的,該女為版主的女友~
: 並非自己的妹妹,不是妹妹~自然阿嬤也非自己的阿嬤~
: 女友網誌所打的,阿嬤過世是女友的阿嬤,並非版主自己的阿嬤~
: 用這個做為自己曠職的理由似乎不妥~
: 證據為某篇網誌底下有版主回應~再者有人會跟自己的妹妹親親
: 跟過情人節嗎?請明察~
網路與現實世界本有差距
網誌也有所謂的共同作者編輯功能
如果無法提供實際證據 組方不予採信
其次 看板板主本為無給職
只要版主有心管板 組方盡可能給予協助並支持
: 附註:組務希望版主舉行投票,共同決定板上的未來~以及是否該永久水桶一事~
: 版主遲遲不肯舉行投票~有乎怠慢!請組長明察~謝謝!
投票在版主回應後即展開
貴使用者所訴版主不肯舉行與實情不符
組方也了解有「部分」使用者不滿意該版主,意欲更換新版主,
但組方對於版主更替也有明確的規範,使用者自可循規範來採取行為,
組方不認同使用者漠視這些規範,而憑所感來要求組方更替版主,
或是透過不符程序的罷免程序影響看板秩序。
如果使用者不利用自身的權利與方法,又如何要求組方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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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鏡高懸 打更的,你那晚到底看見了什麼!!
▂▇▂ 大人...我.... 乎你細阿喔喔喔喔喔喔~~~~
\"/ 我那晚看見常威在騎來福..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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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 犯 (( <
威_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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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b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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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11.147.171
※ 編輯: penlyly 來自: 124.11.147.171 (08/09 17:41)
1F:推 polo125809:別說我多管閒事...該PO文帳號與網制站主帳號相同 08/10 11:52
2F:→ polo125809:雖然我不知道共同作者編輯出現的帳號會是誰的拉=_= 08/10 11:52
3F:→ polo125809:不過我覺得還是別再提喪事的事情比較好 08/10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