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xhk (丁丁是人才)
看板L_HappyLivin
標題Re: [申訴] 未經溝通申訴,本組概不受理。
時間Fri Jul 31 01:01:19 2009
1)我見識了什麼叫作「公平、公正、公開」 ^^
2)我了解ptt 紛爭為什麼不斷,理解力太好了嘛~
※ 引述《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之銘言:
: ※ 引述《alexhk (丁丁是人才)》之銘言:
: : 原來我的附件不清不楚? ^^
: : 板主設板規,自己卻沒遵守呢?
: : #1ASGvlWG <-- thismy 有沒有超過8行推文,他說過…「加」起來一樣不得超過
: : 現在呢?水桶了別人 (me),自己該不該水桶?
: 你把板規斷章取義了
: 重點在於「連續推文」,若被斷開,但前後連續則加起來一起計算。
: 而非你「籠統」所稱加起來不得超過,先前我有計算過這部分,
: 如果要檢舉的是板主,我剛剛數下來應不達違規標準,
: 當然你認為不合板規的話,一樣,把板主違規部分詳列,才能夠做進一步確認。
: 其次,組方一直強調,「溝通過程」、「完整文章貼上」,
: 你到現在都不當回事,
: 如果你要申訴 就照規範申訴
: 你如果一直無法按照規範 申訴案組方自然無法受理
: 也不再做任何回應。
: : #1ASH2-lf <-- thismy 帶頭將人劣文,還不夠明顯嗎?他申請劣文限制
: : 做的事情,卻是帶動大家 否定他所否定的
: : 這是板主該做的?
: : 人格舉證一文,妳已刪除,也沒什麼好說 (這文可以證明很多事)
: : 不止板主、小組長,也適用ptt
: : 這樣,不知夠不夠清楚呢~~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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