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看板L_HappyLivin
標題Re: [申訴] 未經溝通申訴,本組概不受理。
時間Fri Jul 31 00:16:56 2009
※ 引述《alexhk (丁丁是人才)》之銘言:
: ※ 引述《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之銘言:
: : 申訴者應對所訴內容與板主先行溝通,
: : 未有良好溝通管道,而逕自提出申訴文,概不受理。
: : 請申訴者於申訴文內詳附溝通記錄。
: 小組長,請問一下,我申訴的是soul板主
你的申訴文附列
(4)發文與推文:遵守以下發文與推文之原則。
4.1.發文:文字不到20字者,請去推文。
4.2.推文:不可連續超過八行(若推文被打斷但卻是「內容連接」照計),否則請去發文。
空白推文,視同違規。
所以恕我理解你以這項規範來申訴
再根據你所附上的推文部分
你要申訴的是什麼
是使用者違規板主不處理 還是板主違規 還是板主不處理使用者所以板主違規
申訴部分是不是講清楚就能夠避免很多的疑慮
那麼 如果是使用者違規板主不處理 就請先向板主檢舉使用者違規
那麼我們再視板主回應處理方式來探討
如果是板主違規 那麼你也該說清楚板主違規哪部分
4.1我想應該不相干 4.2板主是否有違反不可連續超過八行規範
你也該講清楚
如果是板主不處理使用者所以板主違規
你也該出示你檢舉後板主不理會所以板主失職的舉證
這就是為什麼我一直強調 請先向板主溝通
因為從你的申訴文講的不清不處
附件也不完善
然後再來質疑組務不處理
說真的 我不知如何處理
: 有人會自請水桶嗎,就算可以,板務誰負責?
: 我的檢舉,妳可以視若無睹,顧左右而言它
: 但是,我要告訴妳的是,今天一個板主可以 設條件 水桶他人
同樣的 設條件 水桶人
不是你用兩句話來說明一切
什麼條件 水桶了誰 違反了什麼
講清楚
不然光以字面來看
板主管理看板 本就是設下規範 再依照規範處理違規
使用者當然可以伸張權利
但不是含糊不清
而是為了確保自己的權利 遵循管道 確實提出相關要件
: 這里還有什麼公信力可言?
: 同樣是 8行推文,同樣是板規 (因人而異)
這部分我上方已經回應了
: 不可恥嗎?
: 我看不懂什麼,我就是看得太清楚,所以更要 表達出來
: 懂吧 ^^
你的表達也要讓人看懂你要表達什麼
所以 申訴文 請把相關要件補齊
溝通過程、完整的文章、推文
我對申訴案的要求就這麼簡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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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11.143.10
1F:推 Bluesdan:推!這串文章,終於有一篇是能夠讓人一看就懂的內容了。 07/31 00:19
2F:→ alexhk:哇,分身狗腿術? 07/31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