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xhk (丁丁是人才)
看板L_HappyLivin
標題Re: [公告] 未經溝通申訴,本組概不受理。
時間Fri Jul 31 00:02:57 2009
※ 引述《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之銘言:
: 申訴者應對所訴內容與板主先行溝通,
: 未有良好溝通管道,而逕自提出申訴文,概不受理。
: 請申訴者於申訴文內詳附溝通記錄。
小組長,請問一下,我申訴的是soul板主
有人會自請水桶嗎,就算可以,板務誰負責?
我的檢舉,妳可以視若無睹,顧左右而言它
但是,我要告訴妳的是,今天一個板主可以 設條件 水桶他人
這里還有什麼公信力可言?
同樣是 8行推文,同樣是板規 (因人而異)
不可恥嗎?
我看不懂什麼,我就是看得太清楚,所以更要 表達出來
懂吧 ^^
--
州官放火的ptt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39.178
※ 編輯: alexhk 來自: 59.104.39.178 (07/31 00:04)
1F:→ alexhk:繞繞指,吹口哨... (快樂的一天) 07/31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