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看板L_HappyLivin
標題Re: [申訴] 在Cross_Life板被victoraza板主水桶
時間Tue Jul 28 09:34:15 2009
水桶這部分組務並不追究
不論自請這部分,畢竟使用者確實有違規。
但組方建議板主,執行板物請按照板規依據,
如使用者確實為規,則應依照規範懲處,
而不是因為使用者自請水桶而處分,
沒有什麼是應該「勉為其難」的。
※ 引述《victoraza (啊~~~)》之銘言:
: ※ 引述《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之銘言:
: : 1.請板主三日內對此申訴案提出說明。
: : 2.根據#17Zr2NfQ公告,板主卻未遵守修正,顯有怠職情況,警告一支,
: : 請板主於兩週內修正相關規範。
: : 3.看板執行懲處時,應公告註明(或是更改標題等)處分原因、處分期限。
: 當時版面就他和板友在吵鬧,然後自請水桶,請問,
: 我要具體分析為什麼被水桶?還是可以如他所願直接把他封了?
: 但,我當時並未具體判斷他的行為,但他很有誠意的請求我水桶他,
: 所以我也很"勉為其難"的把他水桶了!
: 所以這是我私心將他水桶,並不是違反板規所以浸他水桶,因此沒有公告。
: (但如果他還要另外投訴這點,我也不會多加解釋。)
: 畢竟水桶他這件事是我和他私底下交相賊的結果,實在不好公告。
: (說起來真是丟人呢!!)
: 另外,未解封的原因.... 忙忘了!
: 一直以來都是來信解封,沒有通知,不自動解封。
: 那天看到信以後不小心忙其他事就忘了。
: 的確是我的疏失。
: 未訂定板規也是我的疏失。
: 我沒有甚麼官威,我只是照顧版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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