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inity1103 (不信人間有白頭)
看板L_HappyLivin
標題[申訴] 在Cross_Life板被victoraza板主水桶
時間Sat Jul 25 10:49:18 2009
我6/30違反板規,在板上對板友人身攻擊,並自請水桶
但victoraza板主將我水桶後,卻未在板上公告(連水桶天數都未告知)
我詢問的信件及板主的回覆如下
-----
作者 victoraza (啊~~~)
標題 Re: 板大~ 請問一下
時間 Wed Jul 1 08:04:50 2009
───────────────────────────────────────
※ 引述《trinity1103 (不信人間有白頭)》之銘言:
: 我應該是已經被水桶了
: 可是沒看到公告........
: 抱歉阿~ 用這種幾近鬧板的方式,增加了你的管板負擔
: 真的很對不起~ 請重罰我吧~~
: 感謝~~
不好意思~~ 你們這種很想小孩吵架~ 所以並不打算順你們的心意....
所以水桶歸水桶~ 公告到不必了!
----
Cross_Life板無明確板規及相關水桶天數規定
組務也曾於2008/01/17判決要求板主需於兩週內制定詳細板規
(本板
#17Zr2NfQ 第二點)
但一年半過去了,仍未見到相關板規
依照以往判例,人身攻擊水桶多為七天,除非是水桶分身發言有到一個月甚至兩個月的可能
我於昨晚寄信請victoraza板主解水桶
他已讀取我的信件,但未解水桶也未回信做任何說明
(這封信我沒備份,因為我沒料到板主官威可以這麼大)
以上申訴,懇請組務處理~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5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