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gray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
看板L_HappyLivin
標題[轉錄][公告] 永久水桶
時間Tue Jul 14 20:28:25 2009
※ [本文轉錄自 marvel 看板]
作者: ilove05 (遊蕩或是流浪) 站內: marvel
標題: [公告] 永久水桶
時間: Sun Jul 12 01:13:26 2009
水桶名單:chumibear
違反板規:
6-5. 推文酸文或討戰者,由版主裁定水桶標準,情節嚴重累犯者可達永久水桶。
違反事證:
文章代碼(AID):
#1AM5t4PF
1F:→ chumibear:這種洗版文 BUG又一堆 還自稱大作 轉這種文原PO免責??07/11 22:17
2F:→ chumibear:推文稱讚人家文章說比某篇好太多=很沒禮貌07/11 22:19
3F:→ chumibear:這種論點 真是神奇啊 什麼板友支持什麼板主 哈哈07/11 22:19
4F:推 chumibear:Yn我請教一下 那篇文我都沒噓 算客氣了 這有怎樣嗎?07/11 22:23
5F:噓 chumibear:某n我請教一下 推錯補噓 噓版主^.<*07/11 22:25
6F:噓 chumibear:我知道這是系統轉來的 SO?總比某人不分是非好07/12 00:11
7F:→ chumibear:我不可以說作者寫的很爛?這裡是台灣不是對岸 搞清楚點07/12 00:12
8F:噓 chumibear:再補一刀 噓版主&某n 睡覺去^.<*07/12 00:16
文章代碼(AID):
#1ALtbKCW
9F:→ chumibear:人家可是先被說沒口德 某n大概不識字 07/11 22:20
多次酸文討戰,情節嚴重,經我與狐大研究
判永久水桶
以上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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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城市太會
偽裝 愛情,就像是霓虹燈一樣
║ ●(( █ █ ▅ ║
║ █◤ :▆ █ : .: ║
誰
離開之後 卻把燈忘了關...
║▅ : ‥ ▄: ﹍◥║ ◥ ◢
讓夢做得...
太輝煌 ╚═════════╝ ≡
≡
MidnightPushDoll 阿桑 受了點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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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2.228.70
※ 編輯: ilove05 來自: 218.172.228.70 (07/12 01:21)
※ 編輯: ilove05 來自: 218.172.228.70 (07/12 02:24)
10F:推 GothicMetal:本來覺得他申訴也還OK,但是開分身出來亂就無法苟同 07/12 07:47
11F:推 yojam:這樣就永久水桶......很不妥!網路的限制不應比現實世界還多 07/12 14:08
12F:推 parati22:推樓上~ 07/12 14:36
13F:推 Jaies:三個月or更多 和 送至多重ID處置 但永久.....怎麼每次都這套 07/12 15:33
14F:推 visliptd:如果一個人需要不斷進出水桶才會懂點禮節,那板大們不就 07/12 16:03
15F:→ visliptd:累死了?網路更該守禮才對!又不是幼兒園的孩童還需要老 07/12 16:04
16F:→ visliptd:師一句一句的教。而且那位板友挑釁的意味也太濃厚了,如 07/12 16:05
17F:→ visliptd:果縱容了一個,那其他好戰份子有樣學樣,那我們是來飄板 07/12 16:07
18F:→ visliptd:分享看文的,還是來看一堆酸文挑釁文的?這種東西新聞還 07/12 16:08
19F:→ visliptd:看不夠嗎??? 07/12 16:08
20F:→ Jaies:懲處是有階段性的 往往看到版主作出的決定都兩人討論是永久 07/12 16:34
21F:→ Jaies:並不是處理事務都是永久水桶 送至多重ID處置也是嚴重懲處 07/12 16:35
22F:→ Jaies:visliptd 對於網路禮節這東西從以前巴哈就有在推廣了 07/12 16:35
23F:→ Jaies:我們不能說因為一個人"曾經犯錯"就認為他永遠都是"會犯錯" 07/12 16:36
24F:→ Jaies:所以在判決的時候需要有時間性與階段性 但當犯方一再顯示 07/12 16:37
25F:→ Jaies:犯意而無悔改 這實在永久水桶吧 畢盡水桶容量有限 07/12 16:37
26F:→ kyozwhie:敢說就不要縮阿 自己言論自己負責 永久比較安靜 07/12 17:26
27F:推 iorifox:如果每篇文章都遭受這樣攻擊,那誰會願意想發文? 07/12 18:10
28F:推 iorifox:就事論事的話如今天只是緩和討論也頂多是水球制止。 07/12 18:10
29F:推 iorifox:有些行為舉動真的適合口頭勸說嗎? 07/12 18:11
30F:推 iorifox:另外如果有興趣的版友請Q一下觸犯版規的二位版友 07/12 18:14
31F:推 iorifox:曾經犯錯不代表永遠有錯,這點我認同。 07/12 18:14
32F:推 iorifox:所以我們是就事論事,並沒有任為一個人犯錯就是錯誤。 07/12 18:15
33F:→ Jaies:那請問就此事件以來 版主處理事件的SOP 07/12 18:49
34F:→ Jaies:我只是單純對於永久水桶這判決有點質疑 07/12 18:50
35F:→ gyman978:一覺不起 07/12 21:30
36F:噓 ko007x:講老實話 這批板主比前一任板主來得差 變一言堂了 07/12 23:06
37F:→ deoxyribonuc:一言堂 +1 反正也是板友選出來的 只能認囉 07/12 23:47
38F:推 evaj:不喜歡在飄版看到煙硝...... 07/13 00:21
39F:→ OceanRay:覺得送多重ID處置會比較好 這樣就永久水桶 實在是...... 07/13 00:29
40F:噓 pocky0511:越來越好奇 裁決的標準 個案被無限上綱 07/13 03:26
41F:→ exsibyl:永久好像太重了? 07/13 09:33
42F:→ tsp:唉 飄版變了 07/13 12:22
43F:→ antihero:飄版變了 一言堂 +1 07/13 17:22
44F:推 BornFish:飄板變了+1... 07/14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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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243.106
45F:→ lingray:只是給組務看看 版眾對於現任版主的看法 07/14 20:29
46F:→ lingray:另還有 1AMZ4mvS 此篇文 就不轉了 免的轉太多 07/14 20:31
47F:推 penlyly:請使用者先行回覆id_multi部分 07/14 20:55
48F:→ penlyly:另外看板文章我都有看 不用轉來這邊 07/14 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