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看板L_HappyLivin
標題Re: [申訴] SMSlife版主處罰過當
時間Sun Jun 14 14:37:52 2009
首先,申訴者明確違反看板規範,這部分應當是沒有疑慮。
而所訴者主訴為水桶期限,然事實上,詳閱看板歷來水桶公告,
的確現任板主標準一致,使用者不應以不同管理者之判例同等要求,
因此對於板主所裁定水桶之期限,組務予以尊重。
不過還請板主在置底板規中並加附註關於水桶期限之說明。
本案維持原判。
另外,hasucker表示,因為XXXX怎樣,所以我才怎樣,這是公平正義,
但事實上,看板有相關規範,使用者自當遵守,
確定違規的行為,
任何理由都不能拿來當作違規的藉口,也請各位發言前詳加注意。
※ 引述《lovdai (靈的契合)》之銘言:
: 1.爭議文章與替代役無關,
: 版主已經在本判決文內警告發文者不可再發布與替代役無關文章,
: 非hasucker誣指替代役自殺新聞.
: 2.版主依版規判決水桶,兩位亦無異議,且依版規判例皆為永久水桶.
: hidog所指限期水桶判例,是以久遠已廢除之版規所判.
: 與本判決所依版規無關.
: 3.版主已回信回答判決理由與所依版規與判例原由,受處分人應另行申訴,
: 而非以信件騷擾版主方式,要求版主改判.
: ※ 引述《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之銘言:
: : 請lovdai板主6/16中午12:00前至組務回應申訴。
: ※ 引述《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之銘言:
: : 請lovdai板主6/16中午12:00前至組務回應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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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olacat:如果是潘麗麗的話 可以喔...>////////<05/2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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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42.163
2F:推 hidog:其實我的主要訴求不在於這樣的判決是否公平,而是是否過重 06/14 19:08
3F:→ penlyly:我瞭解你得訴求 但如果看板一項標準一致 那就尊重標準 06/14 19:18
4F:推 hidog:那再請問一點. 當初制定版規的時候似乎沒有經過投票 06/14 19:29
5F:→ hidog:可否要求板主針對這點進行投票或者在板上公開討論 06/14 19:30
6F:→ hidog:由板友的意見決定是否要修訂板規. 06/14 19:30
7F:→ hidog:以上這些原本應該直接在板上反應,但是因為被水桶了orz 06/14 19:30
8F:→ penlyly:並沒有強制要求板規要經過看板投票 畢竟板主有管理考量 06/14 20:24
9F:→ penlyly:但使用者若覺得板規有修訂空間,可向板主反映 06/14 20:24
10F:推 sohate5566:只能說殘念..hidog你也無法再使用任何分身ID上該板了 06/18 08:08
11F:→ sohate5566:我們會建議該板板主去注意..抓到送帳號部開罰單 06/18 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