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看板L_HappyLivin
標題[公告] 未經溝通申訴,本組概不受理。
時間Wed Apr 15 08:01:28 2009
申訴者應對所訴內容與板主先行溝通,
未有良好溝通管道,而逕自提出申訴文,概不受理。
請申訴者於申訴文內詳附溝通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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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13.50
1F:推 ilovewc:公告不述既往 所以這次應該受理?? 04/15 16:42
2F:→ bohrgary:不 置底組務板規已經有講過了 04/15 16:48
3F:推 ilovewc:\置底三篇我看過了 不知道你說哪一篇 ? 04/15 16:51
4F:→ penlyly:未經溝通不受理不是今天才有的事情 只是連著這麼多篇再 04/15 16:53
5F:→ penlyly:次提醒而已 04/15 16:53
6F:推 bohrgary:3/1號那篇 04/15 16:53
7F:→ ilovewc:3/1號是講"罷免" 不是講申訴吧 04/15 16:53
8F:→ ilovewc:從2007年到現在就是沒有此規定啊 .... 04/15 16:54
9F:推 bohrgary:可是3/1那篇也沒有申訴程序的條款 是我誤解 04/15 16:56
10F:→ bohrgary:申訴程序還要請組務訂定 04/15 16:56
11F:→ penlyly:從群組到小組皆是如此 要補也不是不可 但有效良好的溝通 04/15 16:57
12F:→ penlyly:才可避免無端的誤會 04/15 16:58
13F:→ penlyly:所以對於無溝通之申訴 概不受理 04/15 16:58
14F:推 ilovewc:我記得群組到小組的規定是從2008年底才開始推廣的 ... 04/15 17:02
15F:→ Stanleyk:不知道辭職信的處理能不能延後呢? 04/15 17:08
16F:推 ilovewc:為什麼要延後? 沒有正當理由也是可以慰留的 04/15 17:11
17F:→ penlyly:小組規定很久了 這點你一定有誤會QQ 不過這不是重點... 04/15 17:17
18F:→ penlyly:等我回家再處理這次案件 請大家冷靜以對 04/15 17:17
19F:→ Stanleyk:沒有要慰留~只是~它的理由實在不好.. 04/15 17:18
20F:推 ilovewc:慰留也不是你慰留 累了也是一個理由 04/15 17:21
21F:→ Stanleyk:當然不會是我...我不夠格~只是不知道會不會有機會連署? 04/15 17:23
22F:推 ilovewc:沒有慰留連署這種東西.. XDDDD 04/15 17:29
23F:→ ilovewc:現在已經明文規定申訴前要溝通了 \(@^0^@)/ 04/15 17:29
24F:推 bohrgary:不是要慰留連署 是要罷免連署 不過還是沒機會 因為沒溝通 04/15 17:31
25F:→ bohrgary:找個人寄信溝通一下 不回應就申訴板主避不出面 04/15 17:31
26F:→ Stanleyk:沒錯..不是要慰留連署..只是希望可以有機會罷免.. 04/15 17:35
27F:→ Stanleyk:讓它知道不是版友找碴.. 04/15 17:36
28F:→ orangem:我不想幫藍眼護航 但現在流為情緒化已經是找碴了吧? 04/15 20:54
29F:推 ilovewc:她辭職了 版務收了 其他的都.....是多餘的 04/15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