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thomas29 (mith)
看板L_HappyLivin
標題Re: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babymother板
時間Tue Sep 2 12:16:25 2008
※ 引述《erintears (超可愛的~你都不知道哦)》之銘言:
: 一、檢舉人:erintears
: 二、被檢舉人/看板:mithomas29 、herejoe 、adeline0525
: 、despencer71 /babymother板
: 三、檢舉事由:babymother板不禁止廣告文,但嚴禁假分享真廣告之文章
: 以上四個id來源相同,一直重覆張貼某防蚊液的廣告文
: 依板規處置(劣退+永久水桶),但還一直用分身id打廣告
: 希望可以不要讓此帳號不停的註冊分身ID,謝謝。
收到babymonther版主的通知,覺得很冤
只是講自己的經驗 怎麼就變成”假分享真廣告” ?
寫經驗本來就會有個人好惡吧!
什麼是分享 什麼是廣告 能給我明確的定義遵守嗎…
版主說處罰我劣文和永久水桶
我是PTT的新手,不知道這處罰會造成什麼影響
我確定我在發言之前有清楚閱讀版規 而且沒有違反任何一條
現在用來處罰我的版規卻是新增的
我質疑的點有兩個:
1. 用後定的規則,來處罰前面發生的事情,這樣不合理吧!
特別定一個規定然後溯及既往去判人家有罪,這是什麼原則?
2. 我們是真的親身使用該物品,寫自己的經驗,竟變成”假分享真廣告”,請問要怎麼要證明是”真分享”不是”假分享”? 需要照片還是瓶子證明,我可以補呈
我們公司的內部網路是用ip分享器處理的 對外沒有幾個ip
幾乎一整層對外都顯示同一個ip,這不是我能決定的
民間公司哪來這麼多ip可以用?
版主提到的另外三個人,
其中 herejoe我不認識 (可能是另一層樓的員工)
另外兩個adeline0525、despencer71是我同部門的同事
我們差不多總統大選時候才知道這網站
發文回文還可以累積ptt幣 就把我們真的覺得好用的東西作經驗談
也沒寫幾篇吧…
七月底的時候,登革熱腸病毒很旺盛,公司裡面有人住在社子
於是老闆花錢買了洗手的酒精和防蚊液發給大家用
對於家裏有小朋友的同事 這是一件很貼心的事情
洗手的我們沒什麼感覺
但那牌的防蚊液我們大家都讚不絕口
那個防蚊液公司跟我八竿子打不著 單純的分享怎麼說成是廣告
我也沒賣… 也沒叫大家去買吧…
到底是分享還是廣告… 請問界線在哪裡?
bbs的使用介面實在不是太熟悉
昨天晚上打了很久的信 才知道沒有回到版上 (只有回信給版主)
趁著中午吃飯又摸了很久 好不容易發表上來
大概就這樣吧 希望有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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