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us (La Jolla)
看板L_HappyLivin
標題Re: [申請] 新版animalright(已達連署門檻)
時間Sun Aug 20 00:14:09 2006
你為了維護動物的權益而努力
我也需要為了維護各版友的權益而努力
版主資格是獨立的第三點,並不受限於其產生方式
而當版主無效時,該連署也跟著無效
※ 引述《dreamer128 (彼端的夢想家)》之銘言:
: 組長您好
: 在版規當中一開始並沒有規定有申請新版版主的資格
: 您之前提出的是在現有版的版主新增版主的規則
: 所以依照現行版規本連署是符合版規的成立規則
: 一、申請新版
: ^^^^^^^^^^^^^
: 1.申請新版請至LifeNewboard版提出連署。基本連署門檻為50人。
: 1>禁止multi-id連署。
: 2>連署時間滿三天方得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
: 2.不開單一品牌,性質重複或相關性高的版。
: (未有新版版主資格限制)
:
: 二、新增/刪除版主
: <新增版主>
: 1.若該版已有版主,需現任版主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並經所有版主同意。
: ^^^^^^^^^^^^^^^
: 2.若該版無版主,請至LifeNewboard版提出連署。基本連署門檻為25人。
: ^^^^^^^^^^^^^^
: 1>禁止multi-id連署。
: 2>連署時間滿三天方得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
: 3.新增之版主須符合 上站500/發表200 註冊時間滿一年之限制。
: (第二點新增/刪除版主的資格限制,是以已經有板成立的情況下)
:
: 後來因為您以新增版主的資格要求
: 所以我也已更改版主使其符合新增版主資格
: 另有其他版連署申請後未填版主
: 經組長指正後補齊發起人為版主後也成立了
: 並未以重新連署處理
: 另外從申請新版的版規上可得知
: 對於申請新版的版主並無資格限制
: 若您認為申請新版的版主也必須符合新增版主的限制
: 那懇請您先成立該版,再以新增版主的連署方式設定新版主
:
: 此版從連署至今已曠日廢時
: 許多相關動物保護的資訊需要集結以推動近日的修法
: 動物的在天之靈將感謝您作的決定
: 謝謝
: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 這樣並不符合正當程序
: : 雖然麻煩,但請重新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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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4.10.3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