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us (La Jolla)
看板L_HappyLivin
標題Re: [申請] 新版animalright(已達連署門檻)
時間Sat Aug 19 20:54:25 2006
這樣並不符合正當程序
雖然麻煩,但請重新連署
※ 引述《dreamer128 (彼端的夢想家)》之銘言:
: 組長對不起
: 我沒看清楚版規
: 我已經更正版主為發起人了
: 這樣就有符合規定了
: 懇請開版
: 謝謝
: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 生活娛樂館 組規 2006.1.3版
: : 二、新增/刪除版主
: : <新增版主>
: : 1.若該版已有版主,需現任版主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並經所有版主同意。
: : 2.若該版無版主,請至LifeNewboard版提出連署。基本連署門檻為25人。
: : 1>禁止multi-id連署。
: : 2>連署時間滿三天方得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
: : 3.新增之版主須符合 上站500/發表200 註冊時間滿一年之限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10.3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