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us (La Jolla)
看板L_HappyLivin
標題Re: [申請] 新版animalright(已達連署門檻)
時間Sat Aug 19 02:30:06 2006
生活娛樂館 組規 2006.1.3版
二、新增/刪除版主
<新增版主>
1.若該版已有版主,需現任版主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並經所有版主同意。
2.若該版無版主,請至LifeNewboard版提出連署。基本連署門檻為25人。
1>禁止multi-id連署。
2>連署時間滿三天方得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
3.新增之版主須符合 上站500/發表200 註冊時間滿一年之限制。
※ 引述《lebois (名為森林的小酒館)》之銘言:
: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 既然版主不符合連署資格,而且也不符合版主之任命資格
: : 恕我無法開此版
: 您好! 我是動保版本來預定的版主人選
: 想請教貴版版主 版主的任命資格規定在哪裡呢?
: 因為我查了相關文章並沒有發現 版主的任命與連署或申請有關
: 還麻煩您稍做解釋 讓我可以了解如何去除這個拒絕開版的理由
: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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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9.237.66.175
※ 編輯: claus 來自: 169.237.66.175 (08/19 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