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mgcjo (呼呼)
看板L_BoyMeetsGi
標題[申訴] feminine_sex板 maxxsu 欺騙事宜
時間Thu Jun 6 11:50:55 2013
看過置底的 "[公告] 申訴前當事人必閱須知 & 申訴流程圖" 了嗎? (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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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vmgcjo
被 告:feminine_sex板 maxxsu
請 求:記警告一次,並於 feminine_sex 板 公告道歉。
理 由:
lovetzs 版主 於 2013年05月31日 01:15:46 請 hihisam 網友 進來解釋 (附件一)
maxxsu 版主 於 2013年05月31日 14:15:31 就任 feminine_sex 版版主 (附件二)
maxxsu 版主 於 2013年05月31日 21:12:12 發公告文說
『關於此次公告是由兩位板主討論後決議發出.....』 (附件三)
也就是說 feminine_sex 板 lovetzs 版主在5月31日當天凌晨1點15分請 hihisam 網友
進來解釋養狗的意思,之後,當天下午2點15分, maxxsu 才經由 FrostMaiden 小組長
公告開始擔任 feminine_sex 版主。當天晚上9點12分,maxxsu發公告說:『關於此次公
告是由兩位板主討論後決議發出...』。
1.maxxsu在5月31日凌晨1點15分lovetzs發出公告時,根本就還沒當上版主,卻在晚上9點
12分,說這個公告是兩位版主共同討論..., 一個還沒上任,就說那時自己是版主
的maxxsu證實有欺騙行為,並參與還未資格管理版務事宜,有越權行為。
2.經與版主詢問結果得知,經選舉當選,但還未經過小組長公告上任當版主的maxxsu網
友,是否可以視作準版主?因而可以參與版務上的討論?這樣的行為是否允許的?
2.經選舉當選而未公告可以視作準版主的言論,是依據哪一條規定?
3.maxxsu 版主 說 小組長 您 曾經在5月30日23時45分 通知maxxsu可以先行參與討論
版務上的事情,是否屬實? 還是欺騙? (附件四)
以上申訴,請小組長裁決,謝謝。
舉 證:(文章備份+公告通知+與板主溝通記錄 請轉錄到組務板)
附件一:lovetzs版主公告請hihisam網友,進來解釋的時間。
附件二:小組長公告maxxsu版主的時間。
附件三:maxxsu版主公告文的時間。
附件四:與maxxsu溝通未果之證明,叫我徑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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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64.236
1F:推 FrostMaiden :附件四未有版主請原告逕行申訴字樣。 06/06 12:56
2F:推 maxxsu :有,是我的疏忽。修改語意的時候刪掉忘記補回。 06/06 13:01
3F:→ maxxsu :已在BM原文補回 06/06 13:01
4F:→ maxxsu :抱歉造成困擾。 06/06 13:01
5F:→ vmgcjo :我剛剛再轉錄附件4的時候 發現沒有叫我上訴的字樣了 06/06 13:07
6F:→ vmgcjo :就再想 小組長一定會說 沒有此言論 果然 小組長說了 06/06 13:08
7F:→ vmgcjo :我就想說 是不是還要再另外舉證 以免程序駁回 06/06 13:10
8F:→ vmgcjo :不過 既然maxxsu承認有此一事 也就不用再證明 06/06 13:11
9F:→ vmgcjo :請小組長釋疑吧 謝謝 06/06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