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gdogbus (誰叫我不做誰的乖乖牌)
標題Fw: 劣文退回(不當用辭)Re: [心情] 交往7年性事不合,該結婚嗎?(原
時間Sat Jun 1 02:16:2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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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ogdogbus (誰叫我不做誰的乖乖牌) 看板: feminine_sex
標題: Re: [心情] 交往7年性事不合,該結婚嗎?(原PO)
時間: Tue May 28 01:39:28 2013
寧願娶婊做妻 不願娶妻當婊
在這裡我大概會被女性同胞噓爆 可是我還是想貼
妳不要在玩弄人家了 妳根本不想嫁
妳都說了 他什麼都好 就是那個不行
問題 你只重視那一點
還找炮友哩
說不定 他換一個就硬了
妳 算了吧
※ 引述《femininesex1 (女性性板匿名ID)》之銘言:
: 他現在堅持要我先答應結婚,再一邊接受治癒。
: 萬一好不了怎麼辦?我心裡的恐懼越來越沈重,
: 到現在,他想找我親熱我都會反感,只覺得他口水沾在我身體有點噁心。
: 只覺得你快進來快射精,不要摸了,不要親了,我只覺得痛。
: 這樣的轉變,在逼婚後越加明顯,
: 以前我親他就可以濕,總是天天主動求歡。
: 我跟他說可不可以治好再結婚?
: 他很生氣,問我要怎麼跟雙方父母拖延?
: 叫我自己去跟他們解釋,大可以說他早洩的事!
: 還有,最近我開始找炮友,找之前暗戀我的男生打炮。我能溼!
: 我還會高潮,可是我一點都不愛他,他是我最不喜歡的類型。
: 矮矮胖型。可是至少能動10分鐘以上。
: 我覺得我病了!我每天都在眼淚渡過,恨自己、罪惡感。我不嫁會對不起他嗎?
: 他已經33了,在我身上花了八年的心血、無數的愛跟包容。
: 可是我也把19~26最美麗的年華給他了。
: 我甚至有了離家出走的念頭,開始找外縣市的工作,
: 害怕面對他的無奈跟可憐,害怕雙方家長的責罵。
: 他媽上禮拜打來責怪我浪費他兒子的青春。那我要找誰討回青春?
: 他有成功的事業、良好的家庭。我什麼都沒有,我只有一份約聘的工作。
: 他說他很包容我工作一直做不好,甚至可以讓我不要工作,為什麼我不能包容他?
: 我真的很可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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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都可以,只有阿飛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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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ogdogbus 來自: 111.248.142.176 (05/28 01:40)
1F:推 LLN858:你太淺了,那男的是真的不行,不然只會有不硬或不射兩種... 05/28 01:51
2F:→ LLN858:容易射遇到更有感覺的女生只是更快.... 05/28 01:51
3F:→ mopepe5566:那男的是怎樣??沒看到首文 05/28 02:06
4F:→ jackevo:一堆假道學的男生??女生就不能忠於自己的感受?? 05/28 07:04
5F:推 hibot:忠於自己的感受=/=找砲友 05/28 07:26
6F:推 ytw8216:推這篇...原原po也是有選擇的,大可講清楚說明白的分手 05/28 07:32
7F:→ ytw8216:去追求自己想要的,而非想分不分的合理化自己對感情不忠 05/28 07:34
8F:→ chrisyang33:男生忠於自己感受 所以外遇就合理嗎 邏輯真詭異 05/28 07:49
9F:推 callwilliam:一堆人在那跳針 05/28 08:32
10F:推 lokiishere:哈哈~扣「假道學」的大帽囉~ 05/28 09:11
11F:→ lokiishere:這篇哪裡有說男人可以忠於感受而外遇? 05/28 09:12
12F:推 zeck:原po男友有隱疾,然後原po擴大自己的委屈成全自己的偷吃! 05/28 09:28
13F:推 bunnyer:推你的說不定 05/28 11:14
14F:→ bestrick:傻傻的 不在這裡鼓吹女性身體自主權 玩咖哪有砲打 05/28 12:20
15F:→ OORdreamer:要嘛坦然面對自己,不要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吧 05/28 15:29
16F:推 freedom51710:我也覺得如果很在乎老公的性能力的話,就不要委屈自 05/28 16:17
17F:→ freedom51710:己,去找一個適合的 05/28 16:17
18F:推 revorea:終於感受就分手阿! 找砲友? 05/28 19:30
19F:推 houston0710:4F 忠於自己的感受就趕快分手 而不是找炮友 05/28 20:08
20F:推 isomtwolf:jackevo反串無誤~ 05/28 20:37
21F:推 goal72225: 05/28 20:53
22F:推 somnambule:問題是男方解決問題的誠意不足啊 05/28 22:03
23F:→ steven211:誠意不足 不會分手喔 看上摳摳不分?找砲友卡讚? 05/28 23:19
24F:→ nugundam:奇怪呀奇怪,不知"東食西宿"能不能用在原原po這案例上? 05/29 00:01
25F:推 mecca:結婚證書本來就是一紙契約 我覺得原PO簽了毀約的機率應該有 05/29 08:11
26F:→ mecca:99% 與其到時候違約賠死還不如不要簽 只是貨看了有點久而已 05/29 08:11
27F:推 hohotest:吃個犀利士就好 顆顆 05/29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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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leted by: lovetzs (140.112.24.205) 05/30/2013 23:02:45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不當用辭)Re: [心情] 交往7年性事不合,該結婚嗎?(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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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dogdogbus (114.37.236.118), 時間: 06/01/2013 02: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