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看板L_BoyMeetsGi
標題[公告] 版務回應時間變更
時間Sat Dec 10 00:59:08 2011
組規規範之版務回應時間:
1.
對板主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在 48小時 後板主不予理會,請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檢舉之申訴,組務得駁回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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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務認為回應時間兩天過短,對版務可能有點難為,
公告後延長為 96 小時,於組規一併修改之。
所有公告之後提出之申訴案、詢問得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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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s a struggle but beautif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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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8.203.175.175
※ 編輯: TonyQ 來自: 198.203.175.175 (12/10 00:59)
1F:推 benka :4天會不會太多 我只聽過3天的 12/10 01:25
2F:→ TonyQ :只是一個回應時間的底限,版務有確實回應為主。 12/10 01:27
3F:→ TonyQ :組方原則上是希望版務能盡早回覆為上。 12/10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