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oik999 (Ann)
標題Fw: [公告] 警告名單
時間Sun Nov 27 12:02:18 2011
※ [本文轉錄自 pooik999 信箱]
作者: coldiceice (我是女生)
標題: Re: [公告] 警告名單
時間: Sun Nov 27 01:25:17 2011
: 何來不尊重之有呢?反串就是不尊重嗎?所以今天換個立場換的角度看事情
: 是不尊重他人的做法嗎?若今天女兒對父親有這樣的疑慮,換個角度看,若
: 父親想法如本人所述,女兒的感受又是如何呢?反串與不尊重並不是等號,端看
: 事情與傳達的目的為何,今天本人不是為了要刺激原PO或者故意亂版,事實是
: 在文章尚未補述之前,整天文章是有問題的,本人今天以反串的方式換個角度
: 給原PO思考的空間,一.本人未用粗俗字眼 二.以敘述的辭句表達。竟然被灌
: 上不尊重的罪名,實在不知如何回應。
: 一
不是反串就是不尊重
網路上發言只會留下文字 不會有語氣
更不會有人知道你背後到底有多少意思
如果你的推文第一句是這樣
後面還有補述 可能就不會被覺得不尊重他人
單單只留下這句 完全對整篇文章沒幫助
還會讓人覺得 你拿人家的文章來開玩笑
我不太懂為什麼總是被警告之後才來解釋自己的意思
而一開始不把自己的意思說清楚
如果你一開始就這樣告訴原PO 不是很好嗎?
我也有在看推文 事後有修正發言的 補充說明的
一般來說都不會警告
建議你下次推文把自己的意思表達清楚
而不是只解釋給板主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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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1.1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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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pooik999 (175.181.115.98), 時間: 11/27/2011 12:02:18
1F:推 lucard1129 :奇怪 我有補述 板主還不是警告我 11/27 12:36
2F:→ lucard1129 :這板主的標準根本不一嘛! 11/27 12:36
3F:→ lucard1129 :被警告之後不服 寫信申訴本來就是必經程序 11/27 12:38
4F:→ lucard1129 :不知道冷冰冰板主在不懂甚麼? 11/27 12:38
5F:→ TonyQ :為了維護看板板面秩序,申訴事件非當事人請盡量不要 11/27 15:15
6F:→ TonyQ :推文。雖然說我是不會強制執行,不過使用者該判的我 11/27 15:15
7F:→ TonyQ :們也都會判。對板務再有意見,不要拿組務當出氣筒。 11/27 15:16
8F:→ TonyQ :是覺得有問題的,會還你一個公道,相對的,對於組務 11/27 15:16
9F:→ TonyQ :板的使用也請尊重。 11/27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