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gicwater (moo...)
看板L_BoyMeetsGi
標題[申訴]sex版版主sfalco不當水桶
時間Wed Aug 19 04:30:34 2009
申訴人 :magicwater
看板板名 :sex
板主 :sfalco
認定(處分)事由 :公佈個人資料水桶三個月
不服理由 :
根據sfalco在sex版公告 (
#1AYlC253)
認定我在推文公佈他人資料
但實際上我只是根據原PO張貼之相簿
以該網址數字指出相簿內某張圖片問題並引用來質問原PO
並無隨意公佈他人資料卻因此被水桶
舉證 :
版主給予的理由是原po張貼資料不能確定是其本人
但這點與其他使用者何干?
引用原po資料在同一篇內容質問,就像引用回文一樣
我並未添加及變更任何資料,完全是原po所上傳
到頭來變成我公佈他人資料?
今天如果我是另外備份公佈自行上傳網址這樣我認罰
但卻完全不是這樣
有在看該相簿的網友才知道我是在說哪張
我所做的也只是個指認的動作而已
一切資料都是原po上傳在該篇公佈的相簿內
這樣叫作我公布他人資料?
該原文已被刪除,我無法調閱資料
在此僅附上與版主信件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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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falco (沙發狗)
標題 Re: 連溝通都不願意嗎?
時間 Wed Aug 19 03:41:4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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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gicwater (moo...)》之銘言:
: ※ 引述《sfalco (沙發狗)》之銘言:
: : 叫他證明是本人且同意 我就放你出來
: : 還有我在忙
: 他上傳資料宣稱是他的東西
: 我用他的資料還要幫他證明他是本人?
他同意你放嗎
他宣稱是他的就是它的 如果被陷害勒
: 這邏輯會不會太好笑?
不會 自己違反板規還來
: 像查分身IP還要問他同不同意給查嗎?
: 東西都是她在該篇公佈的,我當篇引用質問變成還要經對方同意?
: 那回文引用要不要先經過同意再回文?
: 我知道你有板務要處理,但既然牽涉到我的權益,我自然會爭取
: 如果你覺得不耐煩,連自己用的條文都沒辦法解釋清楚
: 那我會選擇直接申訴板務組處理
OK阿 麻煩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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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一直認定我放了他人資料,且未經同意
溝通未果後故到此申訴,煩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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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21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