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kotoyen (Mr.馬摳斗)
看板L_BoyMeetsGi
標題Re: [申訴] 甲板M版主
時間Mon Jul 13 19:26:45 2009
那我順便附一下本板板規(也就是你違規的部份):
├人身攻擊 │║ 10. 擅自修改文章之推文。
║
├仇恨言論 │║ 砍文劣退並水桶三週,短時間內再犯者得加重水桶四至八倍。 ║
劣文規定:
【新手教學】│╚╬╝ ◎ 刪文與劣退規定 ◎ (1)(2) ╚╬╝
┬ │║ c. 違反板規第10條之文章。 ║
├各類範疇 │║ (擅自修改文章推文者。) ║
文章範疇:
【板 規】│║ 《 推文噓文註解Ⅱ 》 ║
┬ │║ ║
├基本板規 │║ 推文、噓文、註解都附屬於文章的一部分,
║
└刪文劣退 │║ 原作者享有刪除的權利。
║
───── │║ 但是,不包括任何形式的編輯、變造權利。
║
還有你修改後的推文(我也只擷取你修改那一段):
→ jxunxkos:你到底想說什麼?文章打得-X通順X-一點好嗎 X by me \
07/06 19:44
※ 編輯: domoto48 來自: 218.172.208.11 (07/06 19:51)
※ 編輯: domoto48 來自: 218.172.208.11 (07/06 19:56)
詳細文章可參考:
我在哪? z-19-11-33
gay
19. ◆ 砍文違規備份區
11. ◆ 砍文備份 (違規)
33. ◇ Re: [新聞] 蔡康永譏笑娘砲 同志嘲諷忘本
另外,我有去詢問原推文者,他原本推文如下所示:
→ junkos:你到底想說什麼?文章打得通順一點好嗎 07/06 19:44
以上。
雖然沒有小組長,照理來說我也不用來回覆這篇,
既然你要申訴,無論有沒有人來處理,我覺得說明清楚點比較好:)
gay板板主 Makoto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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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6.83.51
1F:→ firfair:他那個也可以叫做 "推"文哦 07/14 19:53
2F:→ ipiscrh:不然推文的定義是什麼? 07/14 21:15
3F:→ xponed:推文不就是指所有用大寫X推薦文章系統留下的簡短留言嗎。 07/14 22:28
4F:→ firfair:那幹麻還分推噓文 就通通就推文就好了啊 07/15 14:27
5F:→ Makotoyen:因為這是站方給予的功能呀 ^___^ 07/15 16:14
6F:→ firfair:站方不是學術界的國立大學所依法成立的喔 07/15 16:44
7F:→ Makotoyen:╮(﹀_﹀")╭ 07/15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