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ilong308 (豆漿小次郎)
看板L_BoyMeetsGi
標題Re: [申訴] sex zilong308 怠職與包庇
時間Tue May 19 15:35:32 2009
於4/28日之小組長判決文中:
受謾罵者可向看版版主申訴被謾罵一事,受謾罵者於5/4日寄信與我申訴HornyDragon違反版
規一事,於5/8日便提出申訴次郎版主怠職,如此有越級呈報之嫌。
於組規、站規、版規,皆未限制收到檢舉需於多久時限內處理及解決,故申請此申訴無效
。
※ 引述《nanoimprint (真平)》之銘言:
: 標題: [申訴] sex zilong308 怠職與包庇
: 時間: Fri May 8 11:01:52 2009
:
: 申訴人 : kecil (依站規授權予nanoimprint代為申訴)
: 看板板名 : sex
: 板主 : zilong308
: 認定(處分)事由 : 未依板規及站規處理HornyDragon對Kecil之謾罵行為
: 不服理由 : zilong308有怠職與包庇之嫌,違反組規.
: 舉證 :
:
: 授權書:
:
: 作者 kecil (科科科)
: 標題 申訴授權書
: 時間 Mon May 4 01:21:41 2009
: ───────────────────────────────────────
:
: 您好, 我在此授權給您幫我申訴之權利,
: 請幫我申訴HornyDragon於以下文章對我謾罵之行為:
: 文章代碼(AID): #19TrVW0p (sex) [ptt.cc] [公告] 水桶
: 以及zilong308"沒有處理我檢舉HornyDragon違規之瀆職"
: 謝謝.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61.224.223.205
:
: ==============================================================================
: 寄給zilong308之檢舉信:
:
: 作者 kecil (科科科)
: 標題 [檢舉] HornyDragon謾罵我
: 時間 Mon May 4 01:32:35 2009
: ───────────────────────────────────────
:
: 文章代碼(AID): #19TrVW0p
:
: 違規內容:
:
:
: 我說過了
:
: 這裡不是表特板!!
:
: FUCKKKKKKKKKKKKKKKKKKKKK!!!!!!!!!!!!
:
:
:
: 板主HornyDragon對我人身攻擊及謾罵, 請依板規6處理, 謝謝.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61.224.223.205
: ==============================================================================
:
: 以下是HornyDragon之文章, 文章代碼(AID): #19TrVW0p (sex) [ptt.cc]
:
:
: 作者 HornyDragon (好色龍) 看板 sex
: 標題 [公告] 水桶
: 時間 Thu Jan 22 01:14:06 2009
: ───────────────────────────────────────
:
:
: 18265 1/22 kecil □ [討論] 獻給腋魔俠~
:
: 3. 張貼他人水球、信件、MSN&Yahoo帳號、照片影片、個人資料(包含學校系別和學號
: )。
: →劣文退回+水桶一個月
:
: 我說過了
:
: 這裡不是表特板!!
:
: FUCKKKKKKKKKKKKKKKKKKKKK!!!!!!!!!!!!
:
: ==============================================================================
:
: kecil於5/4 寄信給zilong308檢舉HornyDragon, 至今zilong308仍無回應與作為.
:
: 小組長先前已於組務板文章代碼 (AID): #19zmj4yS 之判決文中,
: 判定HornyDragon謾罵Kecil之行為違規屬實,
: 且zilong308於組務板文章代碼 (AID): #19zo-Rla 做出推文,
: 顯示其已閱讀過小組長之判決, 理應處理Kecil之檢舉,
: 但zilong308在收到檢舉信3天內沒有做出判決.
:
: 雖然zilong308於5/3新增sex第30條板規:
: 30. 檢舉他人違規文章,期限為一周內有效
:
: 但ptt有上千個公開的板,使用者不可能隨時到各板檢查有無侵害個人權益之違規,
: 若使用者剛好有事或出國沒上線, 7天即喪失檢舉權, 未免不夠近情理.
:
: 且由於HornyDragon之謾罵行為不但違反了sex板規6, 也同時違反站規,
: 更涉嫌觸犯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
:
: 站規並無限制檢舉違反站規者之追訴期,
: 且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之追訴期也長達1年,
:
: 基於板規不得抵觸或凌駕站規及中華民國法律之原則,
: sex板規30對於檢舉違反板規6之行為不應僅限制7天,
: 故zilong308不得依sex板規30而不處理HornyDragon之違規案件.
: 請小組長重新判決HornyDragon違反sex板規6之行為,
: 並處理zilong308在此案件中疑似怠職與包庇等違反組規之嫌.
: 謝謝小組長.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58.114.171.40
: ※ 編輯: nanoimprint 來自: 58.114.171.40 (05/14 02:0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102.173
※ 編輯: zilong308 來自: 140.123.102.173 (05/19 15:38)
1F:推 nanoimprint:此申訴是否無效,係由小組長認定,您是小組長嗎? 05/19 15:45
2F:→ nanoimprint:況且您早於4/29即看過小組長的判決 05/19 15:46
3F:推 urmyhero:申請此申訴無效.申請此申訴無效.申請此申訴無效 05/19 15:46
4F:→ zilong308:4/29日小組長判決已出沒錯 但nano是在5/4號才重新申請 05/19 15:53
5F:→ zilong308:因此 所有案件應該全部於5/4日重新審理 05/19 15:54
6F:→ zilong308:而非於4/29日小組長判決日起算 05/19 15:54
7F:推 nanoimprint:一下說沒規定處理期限,一下又說該從哪一天算起 05/19 15:59
8F:→ nanoimprint:請問您為何前後矛盾? 05/19 16:00
9F:→ nanoimprint:給您4天以上,已經夠久了,況且是小組長已判決之案 05/19 16:01
10F:→ nanoimprint:您需要4天以上的時間思考小組長的判決嗎? 05/19 16:02
11F:→ nanoimprint:您在sex判決公告都很快呀,請告訴我超過違規4天的判例 05/19 16:03
12F:推 urmyhero:小組長判個案子 都不止四天了 思考有何不可? 05/19 16:05
13F:→ urmyhero:適當的思考 有助於腦細胞發展 多思考一點 才不會說錯話唷 05/19 16:06
14F:推 nanoimprint:您認為該給板主多少時間思考判決呢? 05/19 16:07
15F:推 nanoimprint:如果照z板主所言,沒有規定時限,那大家都不用申訴囉... 05/19 16:10
16F:→ nanoimprint:4天是否太短,交由小組長認定,若太短,我只要重po即可 05/19 16:11
17F:推 urmyhero:沒有時限是站規限制,版規不得大於站規 05/19 16:11
18F:→ urmyhero:如因此而不想申訴 那也不關我的事啊 05/19 16:12
19F:→ nanoimprint:5/4至今已逾2週, z板主仍在思考是否水桶H板主,真夠久 05/19 16:12
20F:→ urmyhero:我想 要是這串真的申訴駁回 應該要重新與版主溝通吧? 05/19 16:13
21F:→ urmyhero:您已直接越級呈報了 我想應該就不適用〝向版主檢舉〞 05/19 16:13
22F:→ urmyhero:且要求處理 畢竟您未妥善與版主溝通關於檢舉一事 05/19 16:13
23F:→ nanoimprint:重新溝通嗎?他至今仍不回應,要等他下台再說嗎? 05/19 16:14
24F:→ nanoimprint:板主不理人,本來就是來這裡申訴,沒有越級哦 05/19 16:14
25F:→ urmyhero:現在不就回應你了嗎?你都越級呈報 他當然只是表明立場啊 05/19 16:15
26F:→ urmyhero:版主不理人請問是PTT那一條例? 四天沒回應就不理人? 05/19 16:15
27F:→ nanoimprint:他不理人在先,因此申訴就沒有越級的行為 05/19 16:16
28F:→ urmyhero:哦 那小組長至今針對申訴案件沒有回應 你要不要再往上報? 05/19 16:16
29F:→ urmyhero:你不往上報,是不是更可以合理認為,你針對SEX版版主? 05/19 16:17
30F:→ nanoimprint:小組長若曠職過久,我也會往上報,雖然上面暫無組長... 05/19 16:18
31F:→ nanoimprint:我會依小組長過去處理案件的速度,再寬限幾天才上報 05/19 16:19
32F:推 urmyhero:哦 那現在您的案件不知道從幾號開始申訴 要不要去報一下? 05/19 16:19
33F:→ nanoimprint:以sex板主過去判案速度,2天都嫌長了 05/19 16:19
34F:→ urmyhero:小組長就依處理案件速度寬限 版主就不行?你不是針對? 05/19 16:20
35F:→ urmyhero:兩天都嫌長?這句話感覺起來還真是 您個人認定啊 05/19 16:20
36F:→ nanoimprint:我給sex板主2倍的判案慣例時間了,很多喲 05/19 16:21
37F:→ nanoimprint:小組長之前曾花了超過7天時間,所以我也給2倍,很公平 05/19 16:22
38F:推 urmyhero:不知道為什麼 我覺得可笑 一個大版就只有你一個申訴文? 05/19 16:23
39F:→ urmyhero:一個案子判四天 依照SEX每天違規的數量來看 05/19 16:23
40F:→ urmyhero:你的檢舉就算等上一年也不為過 05/19 16:23
41F:→ nanoimprint:您講到重點了,z板主判他人很快,判H板主就慢吞吞 05/19 16:24
42F:→ urmyhero:我可沒說Z版主判誰判誰很快很慢 別幫我扣帽子 05/19 16:24
43F:→ urmyhero:你不當解釋我的言論 請道歉 我沒有說誰判誰快或慢 05/19 16:25
44F:推 nanoimprint:依您的邏輯,一案判4天,等一年不為過的情況下 05/19 16:28
45F:→ nanoimprint:為何板上的公告判決,違規行為幾乎不過1天,頂多2天? 05/19 16:29
46F:→ nanoimprint:我可沒說您講了那段話,因為那段話是我自己要講的 05/19 16:30
47F:推 urmyhero:您似乎 沒有理解我的意思 違規行為立即處理 05/19 16:30
48F:→ urmyhero:但是 在您申訴之前的申訴文呢 在您之前的檢舉文呢? 05/19 16:30
49F:→ urmyhero:人家也是為了版務好 寫了檢舉、申訴 不用處理?你想插隊? 05/19 16:31
50F:→ nanoimprint:我是告訴您,現實的sex公告判決目前不存在超過違規2天 05/19 16:31
51F:→ urmyhero:凡事都要照規矩來的。事情舉報也是有先後順序的 05/19 16:31
52F:→ urmyhero:檯面上兩天我懂啊 檯面下幾天?檢舉文也是屬於版務的一項 05/19 16:32
53F:→ urmyhero:就光處理你的檢舉文申訴文 別人的申訴跟檢舉就不用做嗎? 05/19 16:32
54F:→ nanoimprint:所以我之前有建議他們增加板主,但他們不領情,沒辦法 05/19 16:32
55F:→ urmyhero:還是您覺得 別人的申訴不用做 先在兩天內處理您的檢舉 才 05/19 16:33
56F:→ urmyhero:是一個好版主的應有行為? 05/19 16:33
57F:→ nanoimprint:不增加板主的後果,就是積案過久,很現實的 05/19 16:33
58F:→ urmyhero:不用轉移話題 增不增加版主跟我們討論〝處理時限〞 05/19 16:34
59F:→ urmyhero:無關,站規沒有限制,憑什麼就一定要在四天內處理? 05/19 16:34
60F:→ nanoimprint:您講的先後順序也是不合邏輯的 05/19 16:35
61F:→ nanoimprint:若真的照順序,就不會經常公告當日違規,卻不管之前的 05/19 16:36
62F:推 urmyhero:要是您覺得 之前的 有這麼多違規的 您可以熱心檢舉啊 05/19 16:36
63F:→ nanoimprint:我們再回到前面的話題,站規當然沒限日期 05/19 16:36
64F:→ nanoimprint:所以我才交由小組長判斷是否過久,若您有看先前判例 05/19 16:37
65F:→ urmyhero:交由小組長判斷是否過久 不好意思這似乎不是您申訴的內容 05/19 16:38
66F:→ nanoimprint:有些板主多日沒上線處理板務,也是被拔職 05/19 16:38
67F:→ nanoimprint:小組長並不是依期限的,而是心證,所以交由小組長吧 05/19 16:39
68F:推 urmyhero:既然由小組長心證這決定您這麼支持 05/19 16:41
69F:→ urmyhero:那我不知道您跟我回這麼長一串 是代表什麼 05/19 16:41
70F:→ urmyhero:而且 重新申訴 卻沒有等到版主的回覆便申訴 依照條例 05/19 16:42
71F:→ urmyhero:似乎是不成立的吧? 05/19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