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xvi (殊殊)
看板L_BoyMeetsGi
標題Re: [建議] 本版版規之補充
時間Mon Mar 30 00:16:02 2009
您好:
本板之
[判決]分類蓋針對
[申訴]分類而設,
後者則是提供使用者申訴對
「男女大不同BoyMeetsGirl小組中各看板之當任板主於本站行為」之不滿。
上述行為涵括各板板主於行使職權或與使用者互動等等。
凡此種種,鑒於各板規定及各案情況皆不相同,
故判決時是依各申訴案作出不同裁決,
譬如贊同或推翻看板對特定案件判決、
對板主或使用者就其於本小組內權限作出剝奪以示懲戒,
並視情形調整處置之輕重。
既判決之案件無法以規定強行分類,
則懲處方式亦由本板各任管理者(本小組當任小組長)裁處,
而案件與懲罰輕重,若有近似可循者,則將依前例加以衡量,
若無者,則由管理者檢視相關證據後,心證判斷,
並且不論何者,判決時原本就應遵從群組規定、PTT站規、及中華民國法規以判決。
我確實已經言明,群組規定及於小組,
也就是,小組規定未明之處,將參照群組規定。
不曉得您確實的建議為何,於是簡單作出關於判決與參照法規的說明。
※ 引述《wam1029 (waiting)》之銘言:
: 首先 先跟xxvi致歉 我將生活娛樂組與男女組務組混淆
: 先說聲抱歉
: 其次 我要說的是 我認為本版版規實有不足 蓋版規二-7中
: 僅規定版主得"判決" 然其判決之種類 內容 方式 ...均無明文規訂
: 這是一大漏洞
: 就被判決者而言 可能會主張法無明文
: 就判決者而言 亦會流於主觀(特別聲明 絕非針對xxvi 我是說前後任的標準)
: 甚至有可能會產生 被警告數10次 但卻無法源依據進一步處分的奇怪現象
: 故我建議 本版版規不足之處 應援用生活娛樂版之版規
: 蓋版主已說明 生活版為本版之上位 效力及於本男女組
: 又生活版規定較為完善
: 版主判決時 若缺乏法源依據 應借用上位之規定進行相關措施
: 我想者也是歷任版主(包括現任) 會把上位的生活組規定放在男女組
: 的原因之一
: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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