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zpeer107 (立志當壞人)
看板L_BoyMeetsGi
標題Re: 有關sex板FoxTz罷免案
時間Sun Aug 20 13:33:15 2006
問題是,「組規」本身就不公平,否則在組規中至少應該要有對稱的規定
連署板主的規定只有一條,
罷免卻有11條之多,不但門檻高於連署,而且使用無效的字眼多達5個,連署卻一個都沒有
除非連署有重大疏失,否則若不一律有效,這等於是不公平組規下的另一次不公平
簡單來說:「小組長認定的公平和其他鄉民的公平顯然有出入」
不以票數決勝負,誰來判定公平與否??
某些人或許覺得公平,但對另一方而言,則根本就是包庇,官官相互,強姦民意
當初FoxTz上台不必有理由,下台自然也不必說明什麼
當初FoxTz票選上台不必提證自己有真能當板主的本事,
罷免下台反而要舉證她不適任,請問公平性又在那裡??
當然,基本上FoxTz已經保位成功,她的成功來自組務的失敗
按群組長所言:板主組長們只對上級負責
,粗魯一點,就是說,板主組長們僅管捧上級的XX,捧到底,所向無敵
鄉民的嘴炮終究只是嘴炮,起不了啥作用地~~
但是譙一譙沒關係吧:)
※ 引述《badbadboy (往事不堪回首)》之銘言:
: 罷免原因是組方審查罷免是否有效的依據之一
: 根據組規
: 6>罷免原因需確實填寫,並由小組長審核。經小組長審核後若判定為非有效
: 之罷免原因,經群組長同意後該罷免連署無效。
: 罷免原因需確實填寫
: 發起連署人在罷免原因欄內可對板主的不當作為做出指控
: 相對的也該負責任,提出相關事證
: 就如同上面我所說過的
: 不看事證就直接認同罷免原因,對被罷免的板主不公平
: 相反的,不看事證,直接將罷免案否決,對提出罷免的人也一樣不公平
: 如果罷免理由所述屬實
: 那提出事證(如水桶公告之類的)應該不難吧?
: 我只是想要盡量做到公平,如此而已
: 以上是我的說明
: 男女大不同 小組長 badbad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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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欣霓姊姊長得好正!!我要舔謝欣霓姊姊的腳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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