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hiller ( )
看板LS_pingpong
標題Re: [公告]費用規則
時間Sat Oct 9 21:23:22 2004
※ 引述《medio (彷彿在水族箱中)》之銘言:
: 一、在10/15(五)前繳交200元練球費用者
: 自10/18(一)起在系隊練習時間將與團體一起使用"球券"
: 若球券用盡需再度購買 再一起繳款
: 二、未在10/15(五)前繳交而欲一起練球者
: 自10/18(一)起 應以時數付費
: 每小時以半桌價計算(尖峰時段20元 離峰時段15元)
: 此兩條法規將會強制實行!!
如果有機會
我可以用第二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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