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hsian (彩虹的盡頭)
看板LS_gbk
標題2008 年國際籃球規則修訂
時間Wed Feb 25 20:29:35 2009
【2008 年國際籃球規則修訂】
*球衣:
不論何種原因,球衣內皆不得穿著任何T恤。
*球員的位置:
對於跳在空中的球員來說,他的位置應依其
起跳點為準。
但規則第11條有一個例外的狀況:
若球員在空中建立了一個新的球隊控球,該球員是在前場還是在後場的相關位置仍未建立
,直到該球員雙腳落回地上為止。
*球員跌倒:
若球員躺在地上時取得控球,這並不是違例。
相同的,若球員持球時非故意的跌倒在地上,也不是違例。
當球員跌倒時,可能會因為他的衝力而在地上滑動,這同樣是合法的。
但若球員正持球時滾動,或試圖站起來,這就是違例。
*球進入前場:
當球員從後場運球進入前場,
必須運球的球員雙足和球均與前場接觸,才視為球進入前場
。
這樣的規定只有在球員持續運球中才適用。
例子:
當一名球員自後場向前運球,他一腳踏進前場後,再運球退回後場,由於他只有一腳踏進
前場,因此不算是已進入前場;同時也不算是回場違例。同時8秒亦需繼續計算。
但若該運球者一腳踏進前場時收球,由於他已不是持續運球中,所以不再適用此規定,也
就是說此時他已進入前場,因此不得將球傳回後場。
*球回後場:
當一名防守球員在他的前場跳起在空中時抄截得球,再落回他的後場,
如此並未發生回場違例。
*干擾球:
干擾球的規定同樣適用於傳球及球觸及籃圈後:
傳球或投籃時,一位球員由下方穿過球籃觸及球。
例子:
當球觸及籃圈後彈起,球員穿過球籃觸及球,這就是干擾球違例。
*違反運動道德犯規:
2008 新增
當發界外球時,球仍在裁判手中或仍在發球員可處理的位置,此時在場上的防守球員與對
手造成接觸,若需宣判犯規,應宣判違反運動道德犯規。
在對手與球籃之間沒有防守球員的情況下,為了試圖阻止快攻而從對手的
後方或側面造成
接觸,這樣的接觸應被宣判違反運動道德犯規。
*技術犯規:
2008 新增
過度的揮動手肘,若造成接觸,就是侵人犯規;但若未發生接觸,則可宣判技術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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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yeefive:托朋友轉過來的,大家好好看^^ 02/25 20:33
2F:推 eggjim:借轉男籃版 02/26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