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akinn (Use the force)
看板LGS
標題Re: [問題] LGS對耍賴者到底怎麼處分?還是根本不管?
時間Sun Jun 19 20:48:15 2005
lgs不知道能不能作到這一點
例如被超過50以上的會員設壞人的棋友
在邀局和被邀局的時候可以提醒對方
超過100以上
就停權
應該可以作到這一點吧
至於為了避免有人之間因為衝突
而利用社團或其他方式發動連署性質的設壞人
可以限定是曾經對局過的棋友設壞人的情況下
不過這樣的話
可以把門檻稍微降低一點
比方說30人
50人這樣
或者不要用絕對人數
用對局過的棋友人數的比例
比方說和一百個下過棋
有超過兩成或是三成以上棋友設你壞人就怎樣一類的
這其實就有點類似棋友之間的評分制度
只是比較簡單
可以把這樣的規範加在繳費加入會員的遵守條款中
為了避免爭議
也可以增加類似這樣的方式
比方說被停權的時候
可以按照剩下的期間比例
再打個折來退費
不能不打折
因為這樣等於他們沒損失
要有一點損失
才能達到真正的效用
不然他們會繼續註冊新的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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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nakinn 來自: 218.184.83.179 (06/19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