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a210619 (兔子該有很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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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生母再次聲請扶養費
時間Tue Nov 3 10:54:01 2026
想請教有處理過家事案件或熟悉相關法律的版友,
目前遇到生母再次向法院聲請扶養費的情況,
不知道應該如何準備。
先簡單介紹家庭背景及時間線:
一、父母離婚前後
- 我是民國88年出生。
- 生母於民國90年發生車禍,
車禍後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
- 父母曾經分居一段時間,
期間生母有回家住過,後來又再次分居。
- 民國99年由生母提出離婚訴訟,
當時涉及車禍賠償問題。
補充一下,當初車禍發生時,生母娘家原本表示不需要賠償,
是父親透過朋友協調,最後才談到約300萬元的賠償金。
(這段由父親告知,不確定有沒有留下相關證據)
- 離婚後,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父親單獨負責。
二、父親過世後的情況
- 民國107年父親過世。
- 父親過世後,生母曾到戶政機關辦理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但後續並沒有實際出面照顧或提供生活上的協助。
- 當時家中需要修繕房屋,也需要處理我重考、
升大學的生活及學費問題。
因為需要監護人協助處理相關事務,
家人有向法院聲請暫時代行監護相關事項。
- 當時家中可動用的存款主要是我自己的定存及父親留下的遺產。
三、之前曾經請求過扶養費
約兩年前,生母曾向苗栗地方法院提出扶養費請求。
當時我的月薪約20,000元左右,法院安排調解,
但最後調解不成立,原本告知後續等待開庭。
後來我曾向苗栗地方法院詢問,
院方確認對方已經撤回案件,
因此當時並沒有進入實體裁判。
近期生母又再次提出扶養費相關聲請,
想請教這種情況是否可以反覆提出、撤回,
再重新聲請?
前案撤回是否會對這次案件產生任何影響?
四、近期再次收到法院公文
近期又收到以生母本人為聲請人的扶養費相關公文,
公文上有提到案件原由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處理,
後來移轉至屏東地方法院。
目前收到的裁定日期是10/27。
今天(11/3)有打電話詢問屏東地院,
但承辦人員表示目前沒有找到相關資料,
請我改天再詢問,所以還不清楚案件目前進度,
也還不知道後續是否會安排調解或開庭。
想請教幾個問題:
1. 以這樣的家庭背景,如果對方請求扶養費,
我現在應該先準備哪些資料或證據?
例如父母離婚判決、父親過世證明、
當年監護相關裁定、過去沒有實際扶養的證明等。
2. 如果生母在我未成年期間長期沒有實際履行扶養義務,
是否可以依民法第1118條之1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實務上會需要提出哪些證據?
3. 對方約兩年前曾經提出扶養費請求,
後來又撤回;這次再次提出。
如果沒有經過法院實體裁定,是否可以一直重複聲請、撤回,
再重新聲請?有沒有次數或其他限制?
4. 目前案件從高雄移轉到屏東,
但屏東地院電話詢問時暫時查不到資料,
這種情況通常應該如何追蹤?
需要再向原法院確認移送日期或文號嗎?
目前我剛開始在台北工作,收入與之前相比確實有增加,
但也有自己的房租、生活開銷及其他固定支出,
希望能先了解應該如何準備,
避免收到後續通知時才匆忙處理。
先謝謝各位版友願意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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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ia210619 (223.139.215.203 臺灣), 11/03/2026 11:03:02
1F:推 maniaque: 要不要先去確認那三百萬賠償金......去哪了??? 11/03 11:05
2F:→ maniaque: 而且,不合理的地方,以一個中度身障的配偶來講 11/03 11:05
3F:→ maniaque: 會由其主動發起離婚訴訟,單這一點就已經有點不太對勁了 11/03 11:06
4F:→ jia210619: 離婚時給了對方200萬,其餘部分老爸主張支付車禍醫療相 11/03 11:07
5F:→ jia210619: 關部分,但據我所知他實際花的不只這些啦... 11/03 11:07
6F:→ jia210619: 我也覺得不合理,但那封信我拆的,開庭是在我家附近的 11/03 11:10
7F:→ jia210619: 少事法庭,所以確定是對方提的 11/03 11:10
8F:推 KKyosuke: 撤回就等於沒提過 11/03 16:06
9F:→ jia210619: 喔所以...她可以一直提了撤回重複到她死掉那天@@ 11/03 16:20
10F:→ jia210619: 但上次調解不成立,這次還要從調解開始嗎 11/03 16:23
11F:→ maniaque: 你"也可以"直接提告,訴求免除或減少撫養義務啊 11/03 16:32
12F:→ maniaque: 法院做出判決後的即判力,可以對抗對方請求撤回的循環 11/03 16:33
13F:→ maniaque: 而且要提告就當然先提免除撫養義務啦 11/03 16:34
14F:→ maniaque: 畢竟民事庭不會多判給你 11/03 16:35
15F:→ maniaque: 剩下的,就是雙方舉證了~ 11/03 16:36
16F:推 KKyosuke: 提了撤回也只能退2/3的訴訟費用啊 對方也是有成本的 11/03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