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anvanjohn (尚市長)
看板LAW
標題[問題] 三峽余文正的繼承問題?
時間Mon May 4 09:13:12 2026
我剛剛查了一下,余文正的家人申請遺產清冊與限定繼承,
那意思是說,如果余文正生前就已經脫產,
那被他撞死的孩子父母都拿不到錢了,是這樣嗎?
以余文正身為脫產幫兇的資歷,他很有可能生前已經脫產,
所以被撞死孩子的父母有可能拿不到錢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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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好厲害,余文正本身就已經重傷了,還能授權辦理脫產是吧?? 05/04 09:36
2F:→ maniaque: 你當法官是大傻逼,不會去核實授權跟認定是否意圖脫產?? 05/04 09:37
3F:→ maniaque: 再者,限定繼承是預設繼承模式,今天家屬走預設繼承申報 05/04 09:38
4F:→ maniaque: 有什麼問題??? 05/04 09:38
5F:→ maniaque: 難道要父債子承,爺債孫承,才叫公平正義??? 05/04 09:39
6F:→ maniaque: 家屬已經陳明遺產清冊,法院就針對這邊去定求償 05/04 09:41
7F:→ maniaque: 順道一提,暖市前兩天,40男撞死一家三口,二死一重傷 05/04 09:41
8F:→ maniaque: 還不如去關心這個能不能拿到賠償吧...... 05/04 09:42
余文正是協助脫產的慣犯喔(他在大同的時候就是當林郭文艷的人頭)
,所以有可能早就脫產了。
我是這個意思啦。
※ 編輯: jeanvanjohn (122.100.75.188 臺灣), 05/04/2026 09:45:20
9F:→ maniaque: 那你知道為何余文正為何要開車衝撞嗎??? 05/04 10:51
10F:→ maniaque: 目的是什麼??? 05/04 10:51
我只能查到他之前的劣行,其他就不知道了。
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 編輯: jeanvanjohn (122.100.75.188 臺灣), 05/04/2026 10:52:40
11F:→ maniaque: 你都知道一分證據說一分話,然後整篇都是假設? 05/04 10:54
12F:→ enterpirse: 你有沒有想過,生前贈與在兩年內過世,所贈與的是要列 06/05 00:55
13F:→ enterpirse: 遺產總額,而受害者亦可對兩年內的贈與,主張權利 06/05 00:55
14F:→ enterpirse: 所以脫產一說,應該是指「車禍之後,過世之前」所轉移 06/05 00:59
15F:→ enterpirse: 才能叫脫產,可這會面臨一個問題,余文正已身亡,刑事 06/05 01:01
16F:→ enterpirse: 不會起訴死人,民事也不會,不過受害人可以採取,一: 06/05 01:02
17F:→ enterpirse: 如果家屬有繼承,則告全體繼承人,若全數拋棄繼承,就 06/05 01:03
18F:→ enterpirse: 告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 06/05 01:07
19F:→ enterpirse: 我說第二句不夠清楚,兩年內的贈與是可以列入遺產課稅 06/05 01:08
20F:→ enterpirse: 但極難做為受害人主張賠償的標的。 06/05 01:08
21F:→ enterpirse: 在車禍後過世前如進行大量的移轉,這就是脫產,也很容 06/05 01:09
22F:→ enterpirse: 易被法院判定是遺產。Y 06/05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