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ilungsheng (狼不會入眠)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妨害秩序罪?
時間Sat Mar 7 14:07:11 2026
: 我不知道違法的內容,能想到的只有這篇
: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ing/M.1766980355.A.700.html
小弟3/11要開庭,確定是這篇無誤,
想就辯護內容討論,以下是我的辯詞,
我承認在ptt八卦板有發表上述內容,
我認為這是我對於新聞內容的荒唐表示反駁的言論,
一個中華民國國民對於想要消滅自己國家的官員有激烈言論才是正常的,
反而移送我的調查局官員就像網路有人發表"翠"字,
就說我想習近平死一樣的把我架上十字架投石頭的共產党員一樣恐怖。
我覺得只要懂中文的就知道我的文章內容無關妨礙秩序,
調查局官員意圖將張文殺人案與我綁定入罪是白色恐怖,
以上是我的辯護言論,至於法官怎麼判決,我只能承擔。
這樣不知道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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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97.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772863633.A.86A.html
1F:→ maniaque: 慢走,不送,反正大概就是拘役或易科吧 03/07 14:37
2F:→ maniaque: 拿著中華民國身分證,然後認為主張殺人是言論自由的一種 03/07 14:37
3F:→ maniaque: 不判你有罪的法官,真的會被抓出來公審 03/07 14:38
4F:→ maniaque: 你要怎樣抗辯是你的事,但請先念懂憲法第23條 03/07 14:40
5F:→ maniaque: 你都打算為了自己的理念殉道,那大家還能說什麼呢?? 03/07 15:02
6F:→ maniaque: "當然行啊" 03/07 15:03
7F:→ iscu: 誠懇認錯並表示是一時激憤,無實質意圖來爭取緩刑或易科罰金 03/07 15:57
8F:→ iscu: 或者堅決不認錯 讓法官覺得具備反社會人格從重量刑~ 03/07 15:58
9F:→ iscu: 要爭取沒錯的話,建議再想個好一點的理由 03/07 15:59
10F:→ Lailungsheng: 了解,感謝上面大大們的回應 03/07 16:52
11F:推 susaku: 要問也是私下找律師 都是因為PTT上的文章被抓了 還在PTT 03/07 22:25
12F:→ susaku: 上問是要讓對方先知道你的辯解方向是什麼嗎? 03/07 22:26
13F:→ Lailungsheng: 感謝,我單純了,我以為政府在網路監看人民的言論 03/08 08:53
14F:→ Lailungsheng: 是共產党才有... 03/08 08:53
15F:→ Lailungsheng: 下次我會找民代諮詢,畢竟台北找人很方便 03/08 08:54
16F:→ BMOI: 是被人檢舉吧?怪政府監看???? 03/08 09:07
17F:→ maniaque: 基本這邊算是中壢吧,那種言論不管是司法單位網路划水 03/08 12:19
18F:→ maniaque: 還是被八卦版的鄉民檢舉,大概就那一段而已 03/08 12:20
19F:→ maniaque: 而且這是刑事案又不是民事案,搞突襲應該沒必要 03/08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