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ifei7098 (王洨豪是我)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這樣刑事是否會成立?
時間Tue Jan 20 08:47:32 2026
很多廣告是安插在社群頁面或app裡
然後算準使用者開啟時約1-2秒會用手點擊畫面
於是就故意讓廣告方塊在這個時候彈出來讓使用者在未預料的情況下誤觸點擊
如果因為這樣而造成使用者喪失某些權益或造成使用者生命身體財產上的危害
例如使用者原本是要報警或求救,因為誤觸點擊而導致未能在第一時間內報警求救造成後續的生命身體或財產損害
請問這樣廣告商是否有刑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768870054.A.928.html
1F:噓 maniaque: 按APP可得1百萬但會讓地球某隨機人死?電影情節都出來了? 01/20 09:04
2F:噓 susaku: 有案例再說 不要幻想 01/20 09:15
3F:→ iscu: 你可以主張有罪,然後把關聯性用嚴謹的方式證實 01/20 09:49
4F:→ iscu: 例如去蒐集幾百萬件報警事件,然後找到其中有因此受到影響的 01/20 09:50
5F:→ iscu: 再對比沒受到這些廣告影響的民眾, 從中分析差異 01/20 09:51
6F:→ iscu: 數據要能夠充分證實你的主張 01/20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