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FFAAA (機會是要把握不是等待~)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車禍被告已升天請教後續處理!
時間Tue Dec 16 09:56:38 2025
狀況:車禍被告全責但刑事帶民事被不起訴處理,原因被告已經死亡(自我了解、非車禍
造成)。
目前有去請教免費律師,建議以民事再提告“被告之繼承人”(上網查詢不到有繼承人)
。
想請教前輩後續需要再做甚麼處理討回賠償?雖然討回機率渺茫,但是該有SOP還是整套
做完才不會有遺憾!
(趕羚羊、草之擺,人生竟然遇到這麼離奇事件,該不會衍生出什麼案外案之類)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果然這些屁話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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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1.6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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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ampili: 無力賠償所以自我了斷?12/16 09:58
2F:→ FFFAAA: 阿災,說不定被其他...(玫瑰瞳靈眼)!12/16 10:02
3F:推 jasonyeh: 你還是先以他為被告,書狀中表示已死亡,請求法院發函讓12/16 11:36
4F:→ jasonyeh: 你去調閱繼承人的戶籍謄本,取得之後再以撤回對被告的起12/16 11:36
5F:→ jasonyeh: 訴改追加他的繼承人為被告,不過也要確認他的繼承人有沒 12/16 11:37
6F:→ jasonyeh: 有辦理拋棄繼承12/16 11:37
7F:→ stevenchiang: 民事被告欄直接寫XXX的繼承人就好了12/16 11:46
8F:→ stevenchiang: 法院會發函要你去掉戶籍謄本 12/16 11:46
9F:推 jasonyeh: 感謝樓上更正,都忘了這樣就好12/16 12:09
10F:→ maniaque: 提告,法院同意你調繼承人,之後再繼續補狀上來12/16 12:13
11F:→ maniaque: 反正刑事結束,民事關鍵是對方名下葛屁當下還有沒有財產 12/16 12:14
12F:→ maniaque: 之後可能還要去調總歸戶資料,查死亡日是否還有財產12/16 12:14
13F:→ maniaque: 銀行有錢,就去執行,被繼承人領走,就是去執行繼承人的12/16 12:15
14F:→ FFFAAA: 已經提告被告之繼承人,所以現在就是等法院通知下一步? 12/16 12:46
15F:→ FFFAAA: 唉,可憐!提告還花一筆錢,能不能拿回來還是未知數!淦!12/16 12:46
※ 編輯: FFFAAA (223.140.11.65 臺灣), 12/16/2025 12:47:28